最新章節
書友吧第1章 代序 要允許標點符號撒潑!
寫完《后記》,責編還要求再寫個序。我覺得該說的話在《后記》中已講完,沒必要再啰嗦了。但責編不依。在處理書稿過程中,一些句子在標點符號的用法上,我與責編有不同的看法;盡管責編最后妥協了,遵從了我的意見,可心里沒譜,擔心書出后,有關部門抽檢時找麻煩。
本書收集的是本人的隨筆,當然,書中有些文章也可稱為散文、散文詩,屬于純文學作品。文學作品和學術論文一樣,都要有標點符號。沒有標點符號的文章,對現代人來說,無疑是一大災難,讀起來使人頭大、發木。然而,在標點符號的使用上,盡管有規范,但各人用法差別巨大。往往同一句話,讓不同作者標點,結果迥異。而有些作者所使用的標點符號,在一些人看來就是錯標。其實,這樣的“錯標”正是作者寫作個性的流露,不但不是錯標,反而借用標點符號把作者的文風顯露出來,把作者想要說的話不是借用語言,而是借用標點符號廣而告之了。所以,在文章中,尤其是在文學作品中,標點符號是有個性的,與作者的文風密切相關。不同文風的作者,在標點符號的使用上,甚至有著天壤之別。例如,余秋雨在散文《牌坊》中有這么兩句話:
在冰庫里,這姑娘依然美麗。甚至,更加美麗。
我只知,自己,就是從那解凍了的鄉村走出。
如果把標點符號改成這樣:
在冰庫里,這姑娘依然美麗,甚至更加美麗。
我只知自己就是從那解凍了的鄉村走出。
雖然字沒動一個,但肯定影響了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思。而通常,一般人會認為改動過的標點符號才更合規范。
中國文壇,王蒙、王朔所使用的超長語句,更是把標點符號甩到了幾千里外,徹底顛覆了標點符號的傳統用法。但這樣滿腔熱情奮力抖掉一大串標點符號的語言卻更加陌生化,受到讀者的青睞。
下面分別欣賞一下王蒙、王朔小說中的超長語句:
十一月四十二號也就是十四月十一二號突發旋轉性暈眩,然后照了片子做了B超腦電流圖腦血流圖確診。然后掛不上號找不著熟人也就沒看病也就不暈了也就打球了游泳了喝酒了做報告了看電視連續劇了也就根本沒有什么頸椎病干脆說就是沒有頸椎了。親友們同事們對立面們都說都什么也沒說你這么年輕你這么大歲數你這么結實你這么衰弱哪能會有哪能沒有病去!說得他她它哈哈大笑嗚嗚大哭哼哼嗯嗯默不做聲。(王蒙:《來勁》)
我一直就想寫小說寫我的風雨人生就是找不著人教這回有了人我覺得要是我寫出來小說別人一定愛看別看我年齡不大可經的事真不少有痛苦也有歡樂想起往事我就想哭。(王朔:《頑主》)
同一條街另一端的一家高級工藝古董店里,楊重油頭粉面西服革履鼻梁上架著副金絲眼鏡彬彬有禮地牽引著一個珠光寶氣十個手指上戴滿鉆戒一頭一臉翡翠瑪瑙的重量級老婦人在琳瑯滿目堆積如山的金銀玉器名貴印石象牙雕刻地毯瓷瓶中穿行,不時端詳著一件玩意兒品味著。(王朔:《一點正經沒有》)
讀這樣的超長語句,真讓人大汗淋漓喘不過氣來。然而,王蒙,尤其是王朔的超長語句恰構成了其語言特色。排山倒海,氣勢如虹,只有在抖落了許多標點符號后才會寫出如此精彩的語言。看來,文學語言的創新也包含著標點符號用法的創新,只有在打破傳統的標點符號用法后,陌生化的創新語言才會出現。當然,第一個吃螃蟹采用超長語句者并非“二王”,國外那些意識流作家,如喬伊斯,在《尤利西斯》一書中,為了表現人物的心理活動,采用意識流手法,不分段落,沒有標點符號,將人物內心世界的隱秘赤裸裸地暴露在了讀者目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漢語界實驗取得巨大成功者非“二王”莫屬。
讀魯迅那一代作家的作品,往往會發現,他們非常喜歡用分號。如魯迅、朱自清的作品分號泛濫成災。而年輕的沈從文、蕭紅、張愛玲就很少用分號。沈從文的散文《湘行散記》,需要幾分仔細才能找到分號。當今作家,語句中用分號的頻率大大降低。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劉亮程的《一個人的村莊》,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分號已經是“出土文物”,顯得彌足珍貴。被稱為“中國最后一位士大夫”的作家汪曾祺,屬于當代作家中使用漢語最上檔次的幾個“腕”,作品中的分號已“黃昏獨自愁”了。“流水落花春去也”,分號早已失寵于當代作家,該用分號的地方大多用句號。因為分號過多,句子拉長,語句不夠活潑、明快。如劉亮程的散文名篇《寒風吹徹》,就毅然地把分號肩上的重擔卸下,讓句號挑起。
屋子里更暗了,我看不見雪。但我知道雪在落,漫天地落。
因為不斷砍挖,有柴火的地方越來越遠。往往要用一天半夜時間才能拉回一車柴火。
倘若讓魯迅寫,“但”“往往”前面一定用分號。而對于被稱為“鄉村哲學家”的劉亮程,我們恐怕不能說他不會使用標點符號。盡管這位兄弟土生土長,帶著泥土香邁著世紀末的時間腳步冷不丁地從田野中冒出。
也有該用分號的地方用逗號,如:
后來家中航空包裹飛來接濟,我收到大批粉絲、紫菜、冬菇、生力面、豬肉干等珍貴食品,我樂得愛不釋手,加上歐洲女友寄來罐頭醬油,我的家庭“中國飯店”馬上開張,可惜食客只有一個不付錢的。(三毛:《沙漠中的飯店》)
事實上,裁定標點符號用法規范的權威屬于著名作家,是他們在創作實踐中把路子趟出,用他們的天才把標點符號安排停當,而語言學家只是對他們的習慣用法予以總結。許多語法書中的例句都來自經典名作,只有如此才有說服力,才符合“訴諸權威論證”的要求。可以說,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用語習慣,一個作家也有一個作家的用語習慣,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金科玉律。否則,語言就不會發展,就失去新鮮、生動以及意思表達的準確。
分號“門前冷落鞍馬稀”,句號卻在“抬望眼”,站在山之巔,盡顯“仰天長嘯,壯懷激烈”的磅礴氣勢。我們看看作家喬良在著名中篇小說《靈旗》(該作曾獲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中是如何用句號狂轟濫炸,驕橫恣肆,把語言學家的心理防線擊穿的:
死者是一老太太。杜九翠。寡婦。守寡整整五十年。丈夫在五十年前的一個秋夜不明不白地死去。是兇死。
世道就是這么回事,變過來,又變回去。只有人變不回去。人只朝一個方向變。變老。變丑。最后變鬼。
九翠是一朵云。從早到晚都被太陽照得透明透亮、被風吹得飄忽不定的云。有時云色泛白,有時云色泛紅。很輕。說話輕。走路輕。吃一段甘蔗也輕輕咂味,輕輕吐渣,看了頂讓人心疼。標桿村里心疼她的人可不止一個兩個。誰都想伸手去夠她,可誰都夠不著。踮起腳也不行。她十五歲就明白這一點。心眼鬼得也像云。她在村里沒有什么事做不成。只要開口。就是不開口,去美女梳頭嶺拾幾捆柴草,也會有人替她往家背。她對誰開口都慢悠悠、甜絲絲的,像這兒的米酒。回甜。有后勁。上頭上得厲害。
讀罷這幾段話,瞠目結舌者肯定不在少數。面對句號的肆虐,稱快者有之,悲哀者亦有之。不過,別忘了,在標點符號發展史上,喬良一類作家才是沖鋒陷陣的先鋒。只有他們,才使那些蝌蚪模樣的符號顯現出英雄本色,給語言發揮賢內助的作用。
當然,如此使用句號的還有其他作家。早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沈從文就在短篇小說《龍朱》中這樣做了。
這個人,美麗強壯像獅子,溫和謙遜如小羊。是人中模型。是權威。是力。是光。如今是九月。打完谷子了。打完桐子了。紅薯早挖完全下地窖了。
魯迅那一代作家,在頓號的使用上顯得十分吝嗇,該用頓號的地方大多用逗號,如:
那些頭上有各種旗幟,繡出各樣好名稱:慈善家,學者,文士,長者,青年,雅人,君子……。頭下有各樣外套,繡出各式好花樣:學問,道德,國粹,民意,邏輯,公義,東方文明……。(魯迅:《這樣的戰士》)
據說,是這么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魯迅:《狗·貓·鼠》)
到了蕭紅那一代作家,已開始揮霍頓號了。
他們很好的招待我們,茶、點心、橘子、元宵。(蕭紅:《小城三月》)
魯迅是文學大師,現行課本中選用他的文章最多,倘若仿照他,把該用頓號的地方用成逗號,誰又能說錯了呢?事實上,著名作家汪曾祺1980年發表的短篇小說《黃油烙餅》依舊這樣用。
讀魯迅作品,標點符號絢爛多姿,沒有哪種標點符號休閑無用,全都披掛上陣,讓人一飽眼福,從中領略大師點將的風采。
微風起來,四面都是灰土。另外有幾個人各自走路。
灰土,灰土,……
………………
灰土……(魯迅:《求乞者》)
“那么,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么……。啊唷!哈哈!Hehe!He,hehehehe!’”(魯迅:《立論》)
“我的冤家呀!——可憐你,——孤另另的……”(魯迅:《明天》)
“鐵如意,指揮倜儻,一座皆驚呢~~;金叵羅,顛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
道翁!!!四銘憤憤地叫。(魯迅:《肥皂》)
現在的作家,沒有把標點符號的味道完全品嘗出來。在標點符號的使用上,挑肥揀瘦,只喜歡使用一部分,讓另一部分蟄伏。
還有一種現象經常發生,就是過度使用引號。
引號的一種用法是用于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在學術論文中,語句中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一般要加引號,如:
……林紓往往捐助自己的“諧謔”,為迭更司的幽默加油加醬。(錢鐘書:《林紓的翻譯》)
但在文學作品中,語言往往追求模糊性、多義性、未定性,給讀者留下聯想、想象的空間。“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萊特”,意指讀者面對文本,可以充分聯想,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閱讀經驗,把自己心中的哈姆萊特托出來。所以,在追求多義性的文學語言中,我們如果用引號把比喻、夸張、擬人等語詞標識出來,把暗示、隱喻、象征都明確地說出,那就是典型的煞風景,只讓人覺得文學修養不夠。無奈的作者恐怕只好拋卻寫作,干點“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的事業了。
湘江,從海陽山石縫間玎玲而出,經七十里靈渠,水分兩派。三分水歸漓,七分水歸湘。湘水占多,于是志得意滿,左顧右盼,望東北方款款流淌。(喬良:《靈旗》)
老式電話鈴回聲四濺。(嚴歌苓:《青檸檬色的鳥》)
鄭大全笑笑,在她枯焦干瘦的臉上啄了個吻。(嚴歌苓:《茉莉的最后一日》)
高粱高密輝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愛情激蕩。(莫言:《紅高粱》)
劉大號對著天空吹喇叭,暗紅色的聲音碰得高粱棵子索索打抖。(莫言:《紅高粱》)
分配結束后,同學都作鳥獸散,本市的回市里的家,外地的回外地的家,還沒走的也打起了鋪蓋卷,上街去進行最后一次掃蕩。掛了四年的蚊帳一朝除下,寢室頓成了荒山禿嶺,透出一股悲涼味。(李曉:《繼續操練》)
風,開始去和葉與影嬉戲,樹梢便把窸窸窣窣一陣大一陣小的笑聲廣播出來。(簡萓:《初次的椰林大道》)
落日小巧地別在了山坡的肩上。(張悅然:《這些那些》)
上面例句中的“志得意滿,左顧右盼”“回聲四濺”“啄”“凄婉可人”“愛情激蕩”“暗紅色的聲音”“掃蕩”“荒山禿嶺”“廣播”“別在”是萬萬不能加引號的。這是精彩的文學語言,引號加上,精彩不再,至少讓精彩褪色。
法學隨筆可歸入文學作品中,文學語言的特色不能缺少。
文學語言追求的是陌生化語言,不喜熟人社會,善變是它的生存要領。標點符號屬于書面語言的重要組成部分,跟文章的語義密切相關,因此,標點符號的用法不是一成不變,而是變化不斷。不僅隨時代而變,而且其變化與文體,與作者的風格,與文學流派都有關系。善于創新的作家,其創新性不但表現在文體上,還表現在標點符號的使用上。作家、文學評論家是懂得這個道理的,但出版界,尤其是非文學編輯,有的對這個道理還不十分明白,還以科學語言的標準對待法學隨筆的語言,追求語言的“普適性”,遂使法學隨筆語言的生動、活潑盡失。這是萬萬不能做的。
要允許標點符號撒潑!
法國文豪雨果當年把《悲慘世界》手稿寄給出版商,久無音信,遂修書一封:“?——雨果”出版商回復:“!——編輯室”標點符號在這里還活蹦亂跳的,出演啞劇小品。一位名叫斯仲達的作者寫過一首題為《失蹤》的小詩,徹底把標點符號五馬分尸了:
失蹤
……
……
……
……
……
……
標點符號在這里已被運用到極致,從幕后走向前臺,開口說話了。只不過在詩歌朗誦會上,斯仲達先生遇到一個難題:如何吟誦?
何柏生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