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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友吧第1章 前言
隨著經濟的發展,國家富強了,人民富裕了,個人手中的錢越來越多了,與此同時,經濟的發展也越來越需要更多的錢,在各種銀行不能全面滿足市場經濟快速發展需要的時候,民間借貸便有了相應的需求與市場,這種民間借貸市場也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而呈現出井噴式的涌現和跨越式的發展。由于管理的滯后及法律規制的不健全,從而造成了民間借貸市場的魚龍混雜,許多與民間借貸相關聯的犯罪也應運而生,并呈現出日益增多的勢頭,正所謂“你盯著別人的利息,別人卻盯著你的本金”。因種種原因,民間借貸的糾紛也迅速激增,于是在糾紛不能通過其他途徑和手段加以解決的情況下,很多當事人便走向了法院,拿起法律這個武器來維權。從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統計上看,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已快速地攀升為僅次于離婚糾紛案件的民事糾紛案件,在數量上穩居于民事案件的第二位。
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民間借貸糾紛是一種正常的訴訟行為,雖自古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說法,但訴訟是一種非常專業的行為,訴訟就要遵守訴訟規則,不能認為別人欠你錢,就一定能打贏官司,拿著欠條打輸官司的也不在少數。就民間借貸的訴訟而言,債權人完全可能因為沒有借貸憑證、借貸憑證的內容欠缺或不完整、超過時效期間、保證人超過保證期間、所借款項是否交付等諸多原因而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也可能不愿意或忽略利率約定而喪失應有的利息,還可能因為應當打“借條”而打“欠條”而輸掉官司;保證擔保中,債務人到期不償還借款和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保證責任是有明顯差異的,沒有約定保證期間與保證期間約定不明及約定保證期間直至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止等是否具有一樣的法律后果;同樣是100萬元的借款,同樣是向同一法院主張債權,選擇不同的途徑和方式,其成本和期間是有天壤之別的;“砍頭息”“高利貸”“利滾利”“賭債”、以房屋買賣代替借貸等是否合法;在訴訟中債權人與債務人各自負擔哪些舉證責任,各自應當提供哪些證據材料,應當提供的證據應當證明到何種程度等,這些都會影響到訴訟目的的實現和法院的判決結果。對此,本書將作出明確的回答和指導。
在此,作者真誠地提醒:當您想到拿起法律這個武器來維護自己權利的時候,首先應當學會的是如何正確而有效地使用法律這個武器!
真誠地感謝認真研讀本書的每一位讀者!是你們的認可、支持與鼓勵才使本人在維護法律公平、正義與尊嚴的道路上不斷地堅持與努力著,本人將一如繼往地為每一個委托人提供包括民間借貸糾紛在內的所有法律服務,本人也將為相信并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貫徹與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認真并仔細閱讀本書一定會使你受益匪淺,未盡事宜,可與作者溝通、聯系和探討。歡迎讀者對本書提出寶貴意見和對相關事宜進行探討。
維權之路漫漫兮,其修遠兮!
安天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