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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魯迅兄弟反目探微

多年來,魯迅“兄弟失和”的話題一直是魯研界的一大疑案,兩個志同道合、感情深厚的親兄弟為什么會突然間分道揚鑣、手足情斷?兩個當事人——魯迅(周樹人)和周作人始終回避這個話題,相關人士對此諱莫如深、守口如瓶,更增加了事件的神秘性。我看過不少相關的材料和分析文章,但都各執一端,很難讓人信服。有些人出于維護魯迅的立場,談到關鍵問題時總是閃爍其詞,為尊者諱;有些人則對此津津樂道,憑空想象,捏造虛構,對魯迅進行攻擊栽贓。

實事求是地講,“兄弟失和”這個問題,屬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私密話題,當事人雙方不站出來說話,旁人是不可能說清楚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史料分析、當事人的回憶,力圖接近事實,破譯事件背后的一些東西。

1.平靜中潛藏著危機

魯迅和兄弟周作人絕交的發生地是在他們居住的北京西城區西直門內公用庫八道灣胡同十一號,那我們就先從八道灣說起。魯迅是一九一二年五月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從南京遷到北京工作,周作人是一九一七年四月到北京大學任教,兄弟二人當時在北京沒有買房子,寄居在紹興會館的補樹書屋,家屬都在紹興老家。一九一九年,兩個人工作穩定,收入頗豐,而老家紹興新臺門的周氏舊宅又要賣出,這一年年底必須搬離,于是他們產生了在北京買房、接全家人定居北京的打算。

在買房子的問題上,魯迅和周作人最初的想法不完全一致。作為兄長,魯迅是希望將紹興老家聚族而居的方式移植到北京,兄弟三人(另有三弟周建人)一家和老母親一同生活,和睦相處,其樂融融。周作人受日本太太羽太信子的影響,希望能獨立門戶,單獨生活。當然,最后他們還是尊重了大哥魯迅的意見,全家合買一處宅院,過著紹興臺門里的大家庭生活。

當時北京的房子以四合院為主,大小不一,星羅棋布。為此魯迅費盡了周折,最終買下了一處大房子,這就是北京西直門內公用庫八道灣胡同十一號院。

魯迅在日記中記載:“擬買八道灣羅姓屋”(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買羅氏屋成”(一九一九年九月十九日)。經過裝修后,十一月二十一日魯迅和周作人一家“移入八道灣宅”。十二月二十九日魯迅從老家紹興接母親、妻子和三弟周建人全家赴京入住其中。

八道灣胡同十一號院原來是羅姓的一處坐北朝南的大宅院,院子分為前、中、后三進,外加一個西跨院。空地較多,便于孩子活動。魯迅購房后,對房屋進行了必要的修繕。

當時居住的情況是:魯迅的書房和臥室開始先在中院西廂房三間,后來改住前院前罩房中間的一套三間房子,以便于靜心寫作;魯迅的母親魯瑞和妻子朱安住在第二進中院正房的東、西兩間;后院第三進的房子最好,周作人一家住后院北房的西側三間;周建人一家住后院中間的三間;東側三間是客房,他們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羽太芳子名為妯娌,實為姐妹,生活方式生活習慣比較接近。

當時魯迅在教育部當科長,月收入三百大洋,周作人在北京大學當教授,月收入二百四十大洋,周建人暫時沒有收入,先在北京大學旁聽,后于一九二一年九月只身到上海商務印書館當編輯,留下妻子兒女在八道灣生活。

魯迅和妻子朱安感情不和,長年異地生活,偶在一起也處于分居狀態,到北京后仍然未與妻子同居。魯瑞喜歡朱安做的家鄉菜,兩個人生活習性相近,在中院吃飯,朱安負責照顧婆婆的日常起居。魯迅后來則干脆入伙后院,與周作人一家同吃日本餐。

八道灣里兄弟三家和睦相處,有錢大家花,有飯大家吃,表面上風平浪靜,兄弟怡情,一片祥和,暗地里卻潛伏著危機,這種聚族而居的平靜生活維持了三年多時間。

一九二三年七月十四日,表面上和睦的家庭終于出現了終身無法彌補的裂痕。魯迅與周作人關系破裂,反目成仇。魯迅在這一年七月十四日的日記中記下了如下一筆:

十四日 晴。午后得三弟信。作大學文藝季刊稿一篇成。晚伏園來即去。是夜始改在自室吃飯,自具一肴,此可記也。

三弟即周建人,當時只身在上海商務印書館當編輯,魯迅看信寫稿會朋友,看似很平常。但重點在最后一筆:從這一天晚上開始改在自己的屋里吃飯。為什么平時好好地和二弟一家在一起吃飯,卻改成了自己吃了呢?而飯菜很可能不再由后院提供,而是夫人朱安做的。

這一天到底發生了什么?魯迅雖然沒有做詳細的記錄,但卻寫了一筆“此可記也”,說明心里相當在乎這件事。周作人在這一天的日記中沒有提及此事,此中必有難與人言的隱情。

我們知道,魯迅不僅不是白吃飯,而且是交了大筆錢的,他的工資當時比周作人要高,大洋三百,周作人是大洋二百四十塊,魯迅還有稿費、講課費的收入,即使不是全部拿出來養家,以他一貫的做法,交家里的生活費一定占有相當可觀的比例。周作人不僅比他掙得要少,而且家累負擔也重,還有三個孩子,而這時周家主持家政財政大權的既不是魯迅的母親魯瑞,也不是魯迅的妻子朱安,而是弟妹——周作人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按常理說,像魯迅這樣一位財神爺,請都請不來,哪有往外趕的道理?所以問題不應該出在經濟上,而是在其他方面。這種突然的變化,不知他對母親魯瑞、妻子朱安如何解釋。

這一年魯迅四十二歲,周作人三十八歲,羽太信子三十五歲。

此后的五天,我特意查過當年的氣象記錄,七月中下旬的北京一直在下雨,魯迅在這幾天的日記中寫的文字簡略,但都記下了氣候變化。天氣悶熱,又陰雨連連,加上家里突然發生的這種變化,八道灣十一號周宅的家庭氣氛肯定是緊張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來,這一切肯定讓魯迅心煩意亂,坐立不安。

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知道八道灣從七月十四日那天起潛藏著一種危機,兄弟倆突然不在一個桌子上吃飯了。這之前,沒有任何征兆,兩個人的關系較一般的兄弟更為密切:相同的家庭、相同的成長經歷、相同的教育背景、相同的志趣愛好、相同的社交圈子,兩個人在日本和北京時期曾同屋而居很長時間。就在事發前的一九二三年上半年,兄弟倆還經常在一起,宴請朋友、出席聚會、帶孩子逛公園、“小治肴酒共飯”等等,十天以前的七月三日,兩個人還同去東安市場、東交民巷書店、山本照相館等處逛街購書,這些,在魯迅的日記中都有記載。兄弟之間沒有任何產生矛盾相互疏遠的跡象。十四日這一天是轉折點、導火索,引爆了他們之間潛在的矛盾。

2.一封意想不到的絕交信

果然在五天以后的七月十九日上午,周作人親自到魯迅屋里送來一封自己寫的信,外面寫著“魯迅先生”,信的內容如下:

魯迅先生: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在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色的夢原來卻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沒有別的話。愿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的這封信,是他自己在十九日上午拿到魯迅房間的。魯迅看了信后,“邀欲問之”,周作人沒有理會,魯迅也沒有再去溝通。

收到這封絕交書,魯迅在當天七月十九日的日記中記下一筆:“上午啟孟自持信來,后邀欲問之,不至。”啟孟即周作人。

下面我們來逐句分析這封信背后透露的一些信息: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

這說明周作人是突然知道的,是有人告訴他的,這個人應該就是他的日本妻子羽太信子。至少從七月十四日不讓魯迅在后院吃飯那天起,羽太信子便開始逐步向周作人透露了一些事情,直到昨天——十八日才斷斷續續地說清楚。大哥好好地在后院入伙吃飯,突然不讓人家來了,羽太信子必須要給丈夫一個交代,找一個合適的理由。至于她說了什么?過去發生了什么事?周作人沒有明說,但肯定自以為是有辱于他、讓他難以忍受、難以啟齒的所謂大哥對妻子有“失敬”之事。

“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

基督徒以仁愛、慈善、忍耐、平和著稱,上帝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周作人這句話的意思無非是說,如果我不能擔受不能忍受,后果將不堪設想,至少事態不會像寫一封絕交書這樣簡單,說明他認為知道的事情性質是非常嚴重的。

“我以前的薔薇色的夢原來卻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

“薔薇色的夢”,就是夢想三兄弟住在一起和睦相處,永不分家,重現老家聚族而居其樂融融的景況,現在無情的現實擺在那,理想破滅了,夢想是虛幻的,而現實殘酷無情。到底發生什么事,周作人只字未提。

“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

意思是說看破了虛幻的偽裝的現實,周作人決意改變自己以往理想化的想法、態度,與大哥決裂,換一種活法,走自己的路。

“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沒有別的話。愿你安心、自重。”

這是周作人與大哥魯迅絕交,下逐客令,不讓魯迅以后再到自己房里,甚至不屑再說什么。最后又用了“安心、自重”四個字,大哥魯迅有什么對不起他的,有什么不安心的、有什么不自重的行為非要讓你當弟弟的指教呢?顯然周作人的話里有話,氣憤已極。

魯迅接到這封信肯定有如三九天冷水潑頭,渾身發冷,這種語氣、這種措辭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他沒有做出任何激烈的反應,而是默默地忍受了。他本想找二弟解釋一番,“邀欲問之,不至”,很可能讓傭人到后院找過周作人,但對方不來,他也不能去,只好不再堅持。

周作人的這封信話里有話,語氣冷硬,按理說魯迅受到誤解,你不來我也要找上門去說清楚,至少應該寫一封信為自己辯解清白,自己不去送也可以派傭人送去,但是他沒有這樣做。

以魯迅的性格,疾惡如仇,錙銖必較,與對手論戰決不手軟,聲稱對敵人“一個也不寬恕”,豈是輕易會讓人誤解污蔑的,這一次卻破天荒地忍下來。兄弟無情,發難在先,他不會光是為了顧及情面,就作沉默狀吧?!很可能事情嚴重到了難以解釋的地步。

我們再來看看這一天周作人是怎樣記錄此事的。

查《周作人日記》影印本,一九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陰,上午池上來診。下午寄喬風函件,焦菊隱、王懋廷二君函。七月小說月報收到。得玄同函。

記到此處戛然而止,在與“十八日”日記之間,空了一行,周作人在這里動了剪刀,剪了大約十個字。在這么重要的時間節點上,在給大哥絕交信的當天,他的日記破天荒地突然剪掉了一處,而且是唯一的一處,是什么不為人知的內容呢?

直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周作人在他的《知堂回想錄》《一四一不辯解說(下)》中才就此事做了簡要說明:

關于那個事件,我一向沒有公開的說過,過去如此,將來也是如此,在我的日記上七月十七日項下,有剪刀剪去了原來所寫的字,大約有十個左右。

這一天的日記,周作人肯定記下了與魯迅失和事件有關的文字,為什么要剪掉?很明顯,他有難言之隱,不想讓任何人知道其中的隱情。

但細讀這則日記你會發現第一句“上午池上來診”,十四日之后的十五日、十六日兩天周作人的日記中都有“池上來診”的記錄。

池上是日本醫生,羽太信子生病一般都是請他來看,那幾天八道灣后院肯定氣氛緊張、壓抑,很可能羽太信子情緒激動,受到了什么刺激,和周作人說了什么話以后精神變得恍惚,癔癥的老毛病又發作了。

我們從時間上可以推斷,“過去的事”發生在七月十四日以前,其后幾天,信子很可能處于病中,情緒不穩定,她是斷斷續續、一點一點向丈夫透露實情的,至十八日,周作人得知了大部分所謂的真相,怒不可遏,于是憤而采取行動,與大哥果斷絕交。七月十九日,他在日記中有“寄喬風、鳳舉函。魯迅函”的記載。給魯迅的函就是絕交信。

十四日,魯迅改在自己屋里吃飯,這是一件看起來相當嚴重的事,三天里他卻沒有問為什么?是不太清楚發生了什么事?還是有所預料,靜觀事態的發展?從十九日魯迅接到絕交信的反應看,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

3.魯迅的異常反應

魯迅的反應是不解釋,不溝通,馬不停蹄,選擇逃避,匆匆忙忙托人為其找房,決定盡快搬出八道灣。周作人的信里沒說讓他搬出去,只說“以后請不要再到后邊院子里來”,是魯迅自己做的這種決定。

八天后的七月二十六日,“上午往磚塔胡同看屋,下午收拾書籍入箱”,那幾天忙于整理書籍衣物后,八月二日下午,魯迅便“攜婦遷居磚塔胡同六十一號”。

周作人得知大哥搬走,只在日記中記了一筆:“下午L夫婦移住磚塔胡同。”L指的就是魯迅。

從收到絕交信到搬離八道灣,兄弟倆沒有再做任何交流溝通,個中原因想必是心照不宣、各自清楚的,只用了十二三天的時間,魯迅便完成了從找房、看房、收拾東西、搬家的全過程,時間不可謂不倉促。他苦苦經營、親自選中、精心修繕的八道灣周氏大宅門就因為兄弟這樣一封絕交信而灰頭土臉、匆匆忙忙地離開了。這至少說明兄弟之間的矛盾已經嚴重到了不可化解、水火不容的地步,魯迅在自己占有相當產權的八道灣住不下去,必須搬離了。

此時魯迅的心情想必是復雜沉重、相當痛苦的,其中的原因實在難與人言。與周作人的決裂,是他人生經歷中最沉痛的打擊。我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但是我們要問,為什么搬出去的不是周作人而是魯迅?房子是魯迅操持買的,歷盡周折,費盡精力;他是主要的出資人,事實上擁有大部分的產權份額;找房、買房、修房,到千里之外的故鄉紹興接家人遷居北京,都是魯迅忙前忙后親力親為的,二弟周作人基本上是坐享其成。從情理上講,兄弟之間鬧矛盾住不到一塊,要搬出去的也應該是二弟周作人一家。匆匆做此決定,僅僅是因為魯迅的大度寬容、念及兄弟之情嗎?原因肯定要比這復雜得多。兄弟倆的矛盾已經深到不能見面,不能溝通,不能在一個院里生活的嚴重地步,已經激化到魯迅必須急匆匆地搬出八道灣。

直到一九六四年十月,八十歲高齡的周作人在與香港翻譯家鮑耀明的通信中才勉強談及此事,他解釋說:

昨日收到《五四文壇點滴》,謝謝。現已讀了十之八九,大體可以說是公平翔實,甚是難得。關于我與魯迅的問題,亦去事實不遠,因為我當初寫字條給他,原是只請他不再進我們的院子里就是了。

趙聰寫的《五四文壇點滴》一書是香港友聯出版社一九六四年六月出版的,其中有一篇《魯迅與周作人》的文章,記載了兄弟失和的一些內容,文章不長,重要的是這樣一段話:“許壽裳說過,他們兄弟不和,壞在周作人那位日本太太身上,據說她很討厭她這位大伯哥,不愿同他一道住。”

周作人此后又兩次在寫給友人鮑耀明的信中基本上認同作者引述許壽裳的說法:兄弟失和的主要原因,是羽太信子討厭大伯哥魯迅,不愿意和他同住。至于為什么不愿意?周作人沒有說,他只說當初并沒有要把魯迅逐出八道灣的意思,事實上,即使他想這么做,魯迅硬是不搬,他也沒有辦法,因為八道灣的房產是全家共同買下的。

當年購買的八道灣十一號院,用現在的話說是一處二手房,房款是三千五百大洋,中保人酬金,也就是中介費一百七十五元,加上手續費、改建裝修費等共計大洋四千三百八十五元一角。這筆錢在當年價值不菲,主要資金為變賣紹興周家新臺門老宅所得,加上魯迅和周作人多年的積蓄、貸款、朋友挪借等等,總之也是七拼八湊才買的房子。宅院的房產主寫的是周樹人(魯迅)的名字,雖然房契寫明房產共分為四份,母親魯瑞和三個兒子周樹人、周作人、周建人各占一份,但事實上魯迅是出資最多,出力也最多的,周作人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力將他趕出去。魯迅急急忙忙搬走自然有他非搬不可的原因。

周作人的絕交信讓他的大哥措手不及,魯迅幾乎在八道灣一天也待不下去了,最后被迫“攜婦遷居”,搬了出去。

兄弟失和,對魯迅的打擊是巨大的,他的惡劣情緒長期難以平復。這之后,他多次使用“宴之敖”“敖者”“宴敖”“敖”等為筆名,以發泄心中的積郁憤怒。他自己解釋說:“宴從門(家),從日,從女;敖從出,從放;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他對弟媳羽太信子的怨恨始終難以釋懷,刻骨銘心。

令人費解的是,一個日本女人、弟媳,憑什么要和大伯哥水火不容,非要將他“趕”出家門呢?而魯迅偏偏又不做回應反擊,任人擺布欺負?

4.移居磚塔胡同

家庭的突然變故,讓魯迅措手不及,他沒有時間也沒有財力在短時間內重新購房,只好通過熟人借住別人在磚塔胡同六十一號的三間空房。

搬出八道灣之前,妻子朱安的安置讓魯迅頗費心思。帶她出去共同生活,魯迅心里是極不情愿的,他寧可獨身,也不想單獨面對名義上的妻子,于是提出讓朱安留在八道灣陪母親,或是回紹興娘家,由他出錢供養。這兩種選擇都是朱安無法接受的,丈夫搬出去,她自然應該跟著走,燒飯、縫補、洗衣、掃地、做家務……照顧丈夫的日常起居。無奈之下,魯迅只好帶著她一同住到了磚塔胡同,但夫妻關系沒有得到改變,兩個人仍舊各居一室。

這是魯迅情緒最為低落的時期,二弟的絕情反目對他造成了致命的打擊,在沒有愛情的生活中,他對親情看得很重,在所有親人中,除了母親,魯迅與小他四歲的周作人的感情最好,兩個人同樣在紹興三味書屋、南京水師學堂讀過書,同樣在日本留過學,同樣在北京工作寫作交友,長期吃住在一起,共同的愛好志趣、共同的觀點、共同的朋友、共同的事業,周作人幾乎是踏著他的腳步一路走來。

對弟媳羽太信子,魯迅也付出了過多的關照。一九〇八年春天,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學期間,與許壽裳等五人租住在東京的一處宅子,取名為“伍舍”。二十歲的羽太信子當時是他們雇來打理雜務的下女,后與周作人戀愛結婚。信子家在日本屬于社會底層,嫁給周家后,她的娘家得到過周氏兄弟許多幫助。尤其是魯迅多次給信子家寄錢資助,和羽太家長期保持著通信聯系。

據魯迅日記記載,截止到一九一九年與羽太信子通信二十四封,寄錢二十次。就連買了八道灣十一號院的房子以后,考慮到信子、芳子姐妹都是日本女人,魯迅特意把院里最好的房子讓給她們,并進行了日式的改建裝修,他對二弟周作人夫妻應該說是仁至義盡、恩重如山。沒想到這次卻禍起蕭墻,兄弟之情斷絕。這種突然的變故,前因后果,魯迅肯定進行了長久地反思、痛苦地反思,好好的一對兄弟分道揚鑣,鬧到分手,以后親人怎樣相處,外人又會怎么看?更令他苦悶不堪的是心里的隱痛還沒法與外人言說。魯迅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幾個星期后,他的肺病發作,病情嚴重,只能吃流質食物,前后為時一個半月之久。這時的他,可以說是“貧病交加、情緒低沉”。

因事發突然,魯迅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逐出了八道灣,手里沒有多少積蓄,心情郁悶,情緒低落,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房子。倉促間通過熟人租住在磚塔胡同六十一號。熟人是他們的同鄉、學生許欽文的四妹許羨蘇,她一九二〇年從紹興到北京報考學校,一度住在八道灣,與周家兄弟及全家關系很好。她的同鄉、同學俞芬帶著老二俞芳、老三俞藻姐妹,住著父親朋友的房子,院子里有三間空房。魯迅通過許羨蘇幫助聯系租住下來,月租八塊錢。

磚塔胡同離八道灣不遠,但房子逼仄破舊,三間房的面積加起來只有二十多個平方米。母親魯瑞那年六十六歲,身體還好。她喜歡朱安,心疼兒子,在八道灣身邊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頗感寂寞孤獨,便時常到磚塔胡同來坐坐,有時也住在這里。三間小房,屋里擠得連放書的地方都沒有。顯然,這里并非久棲之地,作為長子,魯迅覺得應該奉養母親。

不久魯迅就在不停地找房子。據這之后三個月的日記中記載,他外出看房子多達二十余次十幾處。“小雨,午后與李姓者四近看屋。下午大雨。”“下午與秦姓者往西城看屋兩處。”“下午同楊仲和看屋三處,皆不中意。”等等等等。有時得了病,發著燒,或有其他事情,但也不得不四處找房子。十月三十一日,終于選定了阜成門內西三條胡同二十一號房屋,房價八百元,雖不算貴,但是破爛不堪。魯迅親自設計,找人施工,事無巨細,奔波操勞,花了一千多塊錢重新加以改建翻修。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魯迅攜妻子朱安遷入新居。

5.兄弟反目 大打出手

失和事件發生十個月以后,魯迅有了新的住所,生活逐漸安定下來,情緒也稍加平復,便回到八道灣去取東西,沒想到和周作人之間又爆發了一場更為激烈的沖突。

魯迅在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一日的日記中寫道:

……下午往八道灣宅取書及什器,比進西廂,啟孟及其妻子突出罵詈毆打,又以電話招重久及張鳳舉、徐耀辰來,其妻向之述我罪狀,多穢語,凡捏造未圓處,則啟孟救正之。然終取書、器而出。

這是兄弟失和后時隔十個月,魯迅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八道灣舊宅,肯定回的是自己的房間,絕不可能再到后院。

沒想到周作人聽說后與妻子信子趕到魯迅的房間大吵大鬧,還叫來了朋友。吵鬧中,周作人甚至抄起桌上的一個一尺高的獅形銅香爐朝魯迅頭上打去。幸虧由別人搶下,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當時搶下香爐唯一在場的人是川島(章廷謙),他是魯迅和周作人共同的朋友,當年二十二歲的他剛從北京大學畢業,留校任校長辦公室外交秘書,并兼哲學系助教,此時正借住在八道灣周宅的一間空房。后來他在《弟與兄》一文中回憶說:

其時,我正在八道灣宅的外院(前后共有三個院子)魯迅先生曾經住過的房子里。就在那一日的午后我快要去上班的當兒,看見魯迅先生來了,走進我家小院的廚房,拿起一個洋鐵水杓(勺),從水缸中舀起涼水來喝,我要請他進屋來喝茶,他就說:“勿要惹禍,管自己!”喝了水就獨自到里院去了。過了一會,從里院傳出一聲周作人的罵聲來,我便走到里院西廂房去。屋里西北墻角的三角(腳)架上,原放著一個尺把高的獅形銅香爐。周作人正拿著要砸去,我把它搶下了,勸周作人回到后院的住房后,我也回到外院自己的住所來,聽得信子正在打電話。是打給張、徐二位的。是求援呢還是要他們來評理?我就說不清了。

川島不懂日語,周作人夫婦“罵詈”的內容聽不明白,等羽太信子的弟弟羽太重久及周作人的朋友張鳳舉、徐耀辰趕來以后他已經退場了。

魯迅幾乎受到了圍攻,先是羽太信子謾罵,周作人幫腔,后又招來羽太重久、張鳳舉、徐耀辰助陣。張、徐二人都曾留日,當時在北京大學擔任國文系教師,和周氏兄弟多有交往,與周作人的往還更密切一些,羽太信子說的日語,他們都能聽懂。

關于此事,魯迅沒有再留下相關文字,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中說:

后來魯迅也曾經告訴我,說那次他們氣勢洶洶,把妻舅重久和他們的朋友找來,目的是要給他們幫兇。但是魯迅說,這是我們周家的事情,別人不要管。張徐二人就此走開。信子捏造魯迅的“罪狀”,連周作人自己都要“救正”,可見是經不起一駁的。當天搬書時,魯迅向周作人說,你們說我有許多不是,在日本的時候,我因為你們每月只靠留學的一些費用不夠開支,便回國作事來幫助你們,及以后的生活,這總算不錯了吧?但是周作人當時把手一揮說(魯迅學做手勢):“以前的事不算!”

(許廣平著《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

如果許廣平的這段記載準確無誤的話,以我的理解,這哪像是出自魯迅之口,哪像是魯迅在激憤之下的語言。

受到誤解,事過十個月以后在自己的房間取東西,又受到周作人夫妻倆無端的辱罵,羽太信子述“罪狀”“多穢語”,周作人幫腔“救正”,甚至暴力相向。兩個人蠻橫無理、尋釁滋事,魯迅應該義正詞嚴、逐字逐句地加以痛斥反駁才對,但是卻莫名其妙、軟弱無力地說出這樣的話,似乎“回國作事來幫助你們,及以后的生活”,就能抵消對方指責的“罪狀”,顯得有些底氣不足,缺乏聲討的氣勢。

魯迅對張鳳舉、徐耀辰說道:“這是我們周家的事情,別人不要管。”他要顧及顏面、名譽,不愿意讓外人了解實情,更不用他們來判明是非。如果真有什么不愿意讓外人知道的隱情,周作人自然也是當事人之一,他招來外人助陣,不怕家丑外揚,我理解,至少在周作人看來,錯的一方是大哥。而魯迅這時的表現超出人們的想象,哪里還找得到一點“橫眉冷對”、頑強不屈的影子。

同一天周作人的日記記得很簡略:“下午L來鬧,張徐二君來。”L即魯迅,張、徐即朋友張鳳舉、徐耀辰。“來鬧”,顯然不是事實,魯迅是回來“取書及什器”,要鬧早就鬧了,何至于要等到十個月以后。

魯迅的摯友許壽裳后來在《亡友魯迅印象記》中也提到過此事:

說起他的藏書室,我還記得作人和信子抗拒的一幕。這所小屋(西三條胡同二十一號)既成以后,他就獨自個回到八道灣大宅取書籍去了。據說作人和信子大起恐慌,信子急忙打電話,喚救兵,欲假借外力以抗拒;作人則用一本書遠遠地擲入,魯迅置之不理,專心檢書。一忽兒外賓來了,正欲開口說話;魯迅從容辭卻,說這是家里的事,無煩外賓費心。到者也無話可說,只好退了。這在取回書籍的翌日,魯迅說給我聽的。我問他:“你的書全部都已取出了嗎?”他答道:“未必。”我問他我所贈的《越縵堂日記》拿出了嗎?他答道:“不,被沒收了。”

這件事據許壽裳說是魯迅轉天告訴他的,沒有提及周作人要用銅香爐砸他,而是說用書遠遠投擲,這個細節也許存在。但川島的說法更為準確,他是當時沖突發生前半場唯一的見證人,后半場張鳳舉三人到來時他已然退場了。也許是兩個動作兼而有之,先用香爐砸被人奪下,后來又用書本砍,也未可知。總之,周作人對大哥的行為可謂暴烈無情。

直到晚年,周作人才在《知堂回想錄》(一四一)中反駁許壽裳的說法:“這里我要說明,徐是徐耀辰,張是張鳳舉,都是那時北大教授,并不是什么外賓,如許季茀(許壽裳)所說的,許君是與徐張二君明白這件事的內容的人,雖然人是比較‘老實’,但也何至于造作謠言,和正人君子一轍呢?”

許壽裳已于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八日在臺灣慘遭殺害,時過境遷,二三十年后周作人想起這事還是憤憤難平,火氣不減。當然,他說的所謂“謠言”,不可能是指許壽裳“造作”,矛頭自然是另有所指。

6.失和原因“經濟說”

是什么樣的深仇大恨讓一向平和沖淡、溫文儒雅的周作人大發雷霆、情緒失控,對有恩于他的大哥不依不饒,大打出手,甚至用香爐(或書本)相砸呢?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個月,按照常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兩個人這時應該已經冷靜下來,魯迅又在失和之后做出了難以想象的讓步,主動搬出了八道灣。周作人的火氣應該逐漸消減才對,況且八道灣并不是周作人的私宅,房產的份額魯迅占有一定的比例,人家回家來取東西,回的是自己的家,又沒有到你的后院來,周作人為什么糾纏不休,追過來相逼吵鬧,甚至動武。肯定是在這期間羽太信子不知又說了什么對魯迅不利的話,信子的枕邊風讓周作人對大哥的仇恨越積越深,以至忍無可忍,怒不可遏了。

到底兄弟之間發生了什么?羽太信子到底吹的是什么枕邊風?我們不得而知,也不好妄加揣測。兄弟失和事件成了一樁迷案。

由于當事人及目擊者不置一詞,引來許多學者的猜測。盡管眾說紛紜,但是有一點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兩人的絕交不是出于政治立場、文學觀念和為人原則等問題引發的,而是因為家庭矛盾所致。

魯迅的三弟周建人在《魯迅與周作人》一文中說,兩個人的分手,“不是表現在政見的不同,觀點的分歧,而是起源于家庭間的糾紛。”

至于是什么家庭糾紛,周建人沒有說,也許他不清楚,也許他不愿意說。反常的是,魯迅生前寫給他的三百多封私信至今一封也沒有留下。

兄弟失和的前因后果、來龍去脈,除了兩位當事人,三弟周建人應該是比較清楚的。魯迅始終關愛照料著三弟,最后十年在上海時期,兩家的關系十分密切,走動相當頻繁,無論是當時信談,還是后來面述,周建人了解的內情相對較多,但他始終回避這個話題。魯迅寫給他的信件涉及家庭情況的應該占有一定比例,有的很可能涉及一些家庭成員的個人隱私,包括他自己的不愿公開的內容,這其中應該也包括兩個哥哥周樹人(魯迅)、周作人的某些信息?這些信件是何等重要,但不管是出于什么考慮,保護自己或維護家人。三百多封信最后全被毀,只字未存,實在是讓人不可理解!

造成家庭糾紛的原因多種多樣,排除了政治原因,總體來說,最重要的無非是經濟原因和感情原因。

來自魯迅方面的一些論者,將兄弟失和的原因主要歸結為經濟原因,認為信子持家,揮霍無度,引起魯迅的不滿,信子便挑撥丈夫周作人與大哥反目。

魯迅的母親魯瑞曾對人說:“這樣要好的弟兄都忽然不和,弄得不能在一幢房子里住下去,這真出于我意料之外。我想來想去,也想不出個道理來。我只記得:你們大先生(魯迅)對二太太(信子)當家是有意見的,因為她排場太大,用錢沒有計劃,常常弄得家里入不敷出,要向別人去借,是不好的。”(俞芳《我記憶中的魯迅先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周建人在《魯迅與周作人:難以彌合的裂縫》一文中分析道:

在紹興,是由我母親當家,到北京后,就由周作人之妻當家。日本婦女素有溫順節儉的美稱,卻不料周作人碰到的卻真是個例外。她并非出身富家,可是氣派極闊,架子很大,揮金如土。家中有管家齊坤,還有王鶴照及燒飯司務、東洋車夫、打雜采購的男仆數人,還有李媽、小李媽等收拾房間、洗衣、看孩子等女仆二三人。即使祖父在前清做京官,也沒有這樣眾多的男女傭工。更奇怪的是,她經常心血來潮,有時飯菜燒好了,忽然想起要吃餃子,就把一桌飯菜退回廚房,廚房里趕緊包餃子;被褥用了一兩年,還是新的,卻不要了,賞給男女傭人,自己全部換過。這種種花樣,層出不窮。……魯迅看不過去,對周作人進行規勸,無非是“花錢要有個計劃,也得想想將來”這一類話,真也有周作人這樣的人,把好心當惡意。有一次,周作人說要把丈人丈母接到中國來同住,魯迅很不贊成,認為多年來寄錢供養他們,已經情至義盡了,今后可以繼續養老送終;他們還有別的子女在日本,就不必接到中國來了。

(《魯迅回憶錄》上冊,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

許廣平轉述魯迅對她說過的話:

我總以為人不要錢總可以家庭和睦了罷,在八道灣住的時候,我的工資收入,全行交給二太太,連周作人的,不下600元,而每個月還總不夠用,要四處向朋友借,有時候借到手連忙回家。又看到汽車從家里開出,我就想:我用黃包車運來,怎敵得過用汽車帶走的呢?……魯迅在八道灣住的時候,初時每月工資不欠,比周作人還多,又忠心耿耿的全部交出,兼以向朋友告貸,這樣的人,在家內開支是一個得力的助手,要得的。后來開始欠薪,加以干涉到人事方面,就妨礙了主人的權威討厭起來了。

(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

魯迅之子周海嬰也說過羽太信子:

講排場,花錢如流水,毫無計劃。飯菜不合口味,就撤回廚房重做。她才生了兩個子女,全家雇用的男女仆人少說也有六七個,還不算接送孩子上學的黃包車夫。孩子偶有傷風感冒,馬上要請日本醫生出診。日常用品自然都得買日本貨。由于當時北平日本僑民很多,有日本人開的店鋪,市場上也日貨充斥,應該說想要什么有什么。但她仍不滿意,常常托親戚朋友在日本買了捎來。因為在羽太信子眼里,日本的任何東西都比中國貨要好。

(周海嬰《我與魯迅七十年》,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魯迅自己看病,也是找日本醫生,或德國醫生,從來不找中國醫生看中醫,因少年時他的父親被中醫誤診騙錢,不治身亡,魯迅一輩子對中醫深惡痛絕。兩個弟媳都是日本人,孩子大人病了請日本醫生出診,似乎也在情理之中,算不上揮霍。日本貨好像不僅是羽太信子覺得好,近百年后的不少中國人也承認這個事實。

看不慣羽太信子的大手大腳、鋪張浪費,說明魯迅對羽太信子持家理財有一定看法,療養則住在北京西山,有病則請日本醫生,購物則買日本貨,家里還長期雇著幾個傭人,但這絕不是造成他和二弟分手、恩斷情絕的主要原因,況且是周作人主動和他決裂挑起事端,原因應該出在周作人夫婦身上。

7.失和原因“失敬說”

同為魯迅、周作人朋友的郁達夫在一九三八年寫的《回憶魯迅》中說,兄弟失和的原因,除了經濟,還有羽太信子說的“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

在我與魯迅相見不久之后,周氏兄弟反目消息,從祿米倉的張徐二位聽到了。原因很復雜,而旁人也終于不明白是究竟為了什么。但魯迅的一生,他與周作人氏,竟沒有和解的機會。本來,魯迅和周作人氏哥兒倆,是住在八道灣的那一所大房子里的。這一所大房子,系魯迅在幾年前,將他紹興的祖屋賣了,與周作人在八道灣買的;買了之后,加以修繕,他們兄弟和老太太就統在那里住了。俄國的那位盲詩人愛羅先珂寄住的,也就是這一所八道灣的房子。后來,魯迅和周作人氏鬧了,所以他就搬了出來,所住的,大約就是磚塔胡同的那一間小四合了。所以,我見到他的時候,正在他們的口角之后不久的期間。據鳳舉他們的判斷,以為他們兄弟間的不睦,完全是兩人的誤解,周作人氏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但魯迅有時候對我說:“我對啟明,總老規勸他的,教他用錢應該節省一點,我們不得不想想將來。他對于經濟,總是進一個花一個的,尤其是他那位夫人。”從這些地方,會合起來,大約他們反目的真因,也可以猜度到一二成了。

郁達夫在文章中除提到魯迅對他說的話之外,還提到了張鳳舉他們的判斷:羽太信子說魯迅對她有“失敬”之處。這當然是她的一面之詞,有沒有失敬?失敬到什么程度?“清官難斷家務事”,外人實在是說不清楚。

持“家庭經濟說”的基本上以魯迅的親友為主。

真的像人們說的,兄弟失和是因為經濟糾紛造成的嗎?讓我們看看當時八道灣周宅的經濟狀況是怎樣的。

魯迅當時買這所宅院,最初的想法是兄弟三人永不分家,把錢放在一起合用,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全家人從老家紹興遷到北京后,大哥魯迅在教育部當僉事,月薪三百大洋,有時欠薪;老二周作人在北京大學當教授,月薪二百四十大洋,兄弟倆還有一些稿費、講課費等收入,只有老三周建人初期沒有工作,搬到北京近兩年后,到上海商務印書館工作,月薪六十大洋。周宅的家庭成員情況是:三兄弟供養老娘,魯迅和朱安兩口,周作人一家五口,周建人一家四口,全家雇傭幾個幫工。

到北京以后,母親魯瑞不習慣北方生活,表示不掌家。朱安性格軟弱,與世無爭,與魯迅的感情不和,家里的財政大權落到了羽太信子手里。信子是日本媳婦,日本的生活習慣、飲食習慣,魯迅、周作人兄弟、信子、芳子姐妹以及孩子們都能接受。從三個獨立家庭的收入支出而言,魯迅一家貢獻最多,開支最小;周作人收入第二,開支最大;周建人收入最少,開支中等。總體來講,全家人搭伙過日子,魯迅的付出最多,信子應該是滿意和接受的。周建人收入雖少,但芳子不僅是弟妹,也是羽太信子的親妹妹,經濟上多負擔一些是說得過去的。

在魯迅的傳統意識中,他的家庭觀念是大家庭,是以母親為主的兄弟三人的家族,不僅僅是他和朱安兩個人的小家庭,況且他長期和朱安感情不和,終年分居。魯迅回國以后,身為長子、大哥,承擔起的是撫養大家庭的義務,甚至時常接濟弟媳羽太信子日本的娘家,信子的父親、弟弟、妹妹在經濟上都得到過魯迅的資助,“魯迅除了負擔八道灣絕大部分家用之外,連日本人信子們的父親羽太家:每月家用的接濟,兒子重久三次到中國和在日本不時需索以及軍營的所需費用,及第三個女兒福子的學費,也都是魯迅每月收到工資,即行匯出的。”(許廣平《魯迅回憶錄》,長江文藝出版社2010年版)

在魯迅收入少的時候沒有發生金錢上的矛盾,收入多了反而產生矛盾,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失和事件”是突然爆發的,如果是因為家庭經濟問題,它有一個逐漸積累的過程。周作人心里很清楚,魯迅對整個大家庭,包括對他個人在經濟上的貢獻是最多的,他應該心存感激才對,魯迅即使對家庭開支有意見,周作人即使再糊涂,也會理解,也應該理解,絕不至于為此事怒火中燒,也絕不至于為此事絕情絕義。

8.到底發生了什么

兄弟失和如果不是家庭經濟問題,那另一個原因似乎只能是感情問題,是妻子與大哥的關系問題。周作人這一方主要持感情說。

一種說法是魯迅偷看了弟媳羽太信子洗澡或聽窗。

一九七五年,川島對魯迅博物館工作人員說:“魯迅后來和周作人吵架了。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周作人老婆造謠說魯迅調戲她。周作人老婆對我還說過:魯迅在他們的臥室窗下聽窗。”他為魯迅辯誣說:“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八道灣后院的房屋,窗戶外有土溝,還種著花卉,人是無法靠近的。”說到周作人夫人與魯迅關系緊張的原因時,川島則說:“主要是經濟問題。她(羽太信子)揮霍得不痛快。”

“聽窗”一說像川島說的是“造謠”“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不僅因為窗外有溝,還種著花,人無法靠近,還因為如果有人聽窗被發現,屋里的周作人夫婦應該都能察覺,用不著羽太信子事后告訴丈夫,何來周作人絕交信中說的“我昨天才知道”一語。

“窺浴”一說,魯迅之子周海嬰在《我與魯迅七十年》中辯駁道:

父親與周作人在東京求學的那個年代,日本的習俗,一般家庭沐浴,男子女子進進出出,相互都不回避。即是說,我們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中的所謂“男女大防”,在日本并不那么在乎。直到臨近世紀末這風俗似乎還保持著,以致連我這樣年齡的人也曾親眼目睹過。那是70年代,我去日本訪問,有一回上廁所,看見里面有女工在打掃,她對男士進來小解并不回避。我反倒不好意思,找到一間有門的馬桶去方便。據上所述,再聯系當時周氏兄弟同住一院,相互出入對方的住處原是尋常事,在這種情況之下,偶有所見什么還值得大驚小怪嗎?退一步說,若父親存心要窺視,也毋需(無須)踏在花草雜陳的“窗臺外”吧?

周海嬰分析得有一定道理,但作為后人,這種辯解就顯得有點多此一舉,軟弱無力了,似乎認同了“偶有所見”的說法,接受了“窺浴”的觀點。

竊以為,“窗戶外”只是個距離問題,看清沒看清與看沒看屬于不同性質的問題。是跨過溝還是在溝外側,其實并不重要,院子里的瀉水溝想必也不寬,關鍵是看了沒有。

我們退一萬步說,姑且認為真的看了,真的發生了“窺浴”之事,就真的那么重要,真的讓周作人大光其火、絕情絕義嗎?

羽太信子是日本女人,就像周海嬰說的:“日本的習俗,一般家庭沐浴,男子女子進進出出,相互都不回避。”

日本自古就有男女同浴的風俗,貞節觀念也較中國婦女應該更開放一些。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學多年,對這些情況是了解的,不足為怪的。魯迅去世后,許壽裳在《亡友魯迅印象記》里說:“魯迅一九〇四年往仙臺進了醫學專門學校,有一次來信給我,大意說氣候較寒,每日借入浴取暖,仙臺的浴池,男女之分,只隔著一道矮矮的板壁,同學們每每邊唱邊洗,有的人乃踏上小杌子,窺望鄰室。信中有兩句,至今我還記得的:‘同學陽(佯)狂,或登高而窺裸女。’”那時的留學生,看女孩子洗澡,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當然,這和后來“兄弟失和”牽扯到的“窺浴”一說沒有必然的聯系。

當年的魯迅,時常、或者說是每天都要到八道灣的后院周作人的住處去,或是吃飯,或是聊天,進出隨意。日本人又相對講究衛生,時值盛夏,羽太信子在后院屋內洗澡,這種情況可能經常發生,即使魯迅到后院無意中看到遮蔽不嚴的屋內羽太信子在洗澡,即使駐足多看了兩眼,也并非十惡不赦的嚴重問題。“食色,性也”,人之常情,偶見一個女人洗澡,又不是故意的,有什么可大驚小怪的,退一步講,即使發生了這種事也不是不能解釋的。我們假設,作為魯迅即使無意中真看見了弟媳在洗澡,無憑無據,完全可以否認。即使不加辯解,我相信,在日本生活過多年的周作人也不會懷恨在心,不依不饒。因為,如果真有此事,自己的老婆也有相當的責任,至少是門戶不嚴,遮蔽不當。為這點事,信子應該不會小題大做、自取其辱,向丈夫哭訴。

除了上面這兩種說法,很可能還有其他原因讓周作人耿耿于懷,難以原諒大哥。

至于“調戲”“失敬”等說法沒有人知道是否存在,更沒有人知道具體內容,至少周作人是相信了老婆羽太信子和他說的話,認為大哥做了有辱于他不可原諒的事,這種“家丑”難以啟齒,沒有相應的證據,憑空捏造誣陷,以魯迅的脾氣性格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

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我們無從知道,對于這件事,魯迅生前始終回避,不置一詞,與最親近的人也沒有詳細講過,只是間接提及家庭經濟糾紛,暗示自己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的。周作人也一再表示不對此事辯解。他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與香港友人鮑耀明的通信中說:“大凡要說明我的不錯,勢必先須說對方的錯,不然也總要舉出些隱秘的事來做材料,這卻是不容易說得好,或者不大想說的,那么即使辯解得有效,但是說了這些寒傖話,也就夠好笑,豈不是前門驅虎后門進狼了么。”兩個人諱莫如深,為“兄弟失和”蒙上了一層神秘面紗。但是我們從僅有的一些史料中探幽發微,能否像郁達夫說的:對他們反目的真實原因,猜度到一二成了呢?

品牌:中國文史
上架時間:2020-12-11 15:27:34
出版社:中國文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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