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熙十九年九月,御史薛伯敏、姜叔斌告發暹北巡撫劉新與暹南巡撫楊維利用職權,勾結暹北布政使李有章、暹南布政使范世群等人,徇私枉法,敗壞綱紀,無視朝廷法度,殘害百姓。
具體體現在以下五條。
第一,濫發開礦執票。
劉新、楊維以修路架橋所需為名,在兩暹濫發開礦執票,借地方豪族之手,大量私開鐵礦場(注1)。
第二,瞞報礦稅。
去年兩暹礦稅本應上繳白銀一百四十...
乾熙十九年九月,御史薛伯敏、姜叔斌告發暹北巡撫劉新與暹南巡撫楊維利用職權,勾結暹北布政使李有章、暹南布政使范世群等人,徇私枉法,敗壞綱紀,無視朝廷法度,殘害百姓。
具體體現在以下五條。
第一,濫發開礦執票。
劉新、楊維以修路架橋所需為名,在兩暹濫發開礦執票,借地方豪族之手,大量私開鐵礦場(注1)。
第二,瞞報礦稅。
去年兩暹礦稅本應上繳白銀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