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在右法律在左》設定在1983年流氓罪高發的年代,那時候全國量刑最高的六大犯罪中,流氓罪位于榜首。
那時候的流氓罪因為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犯罪行為,導致當時被判流氓罪的人量刑幅度過于寬泛,嚴重影響治安,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違背,成為許多地方為達到指標胡亂抓人的依據。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鄉下來的小伙,為了實現兒時的夢想報考當時屈指可數的名牌大學,并成為一名律師。
他為了與惡勢力戰斗,但凡被判流氓罪抓捕的案子,他全盤接下,從無敗績,人送“流氓律師”。
他跟女主的相遇,是在一條大馬路上,女主騎著鳳凰牌自行車正要去市里檢察院報道,不料撞上男主的豪車,兩人的感情從此開始。
本來按照劇本,今天應該是拍男女主在別墅里爭吵的戲份,可劇組從早上六點等到十點,兩位主演都沒有來。
安若晴本想回律所,不料沈言不太樂意,他的原話是“如果男女主還不來,就我們上”。
“開玩笑吧?你又不是投資方,也不是經紀公司的人,你憑啥能演男一號。”
沈言很不耐煩:“從來沒有人能讓我等這么久,等他們來了,看我來一套組合拳,打得他們立刻結束娛樂圈之旅。”
女人笑道:“憑你的花拳繡腿?”
沈言若有深意道:“現在我就教你,有時候打人,不一定需要動手。”
又過了一會兒,沈言抬手看看表,又過了半小時,男女主還是沒來。
他出門走到導演組臨時搭建的辦公室里,語氣不善:“他們如果再不來,我可以考慮一下讓我們公司的吳董撤資。”
聽了這話導演嚇得連忙起身,諂媚道:“沈律師是我們的錯,您大人大量,別跟吳董說。”
吳氏集團投資這部片的時候是由吳大公子著手準備的,他一再強調拍攝的相關事宜全權交給沈言律師負責。
安若晴心里也不爽,這兩位明星也不是什么大牌,怎么能讓劇組的人等這么久呢?
她雖然不懂娛樂圈的規則,但也聽過一些,可明星遲到不來拍戲倒是沒聽過,如今看來,應該是劇組的人都封鎖了消息,否則明星要是不演了,哭的還是導演。
沈言為了今天自己出鏡的五分鐘戲份,早上六點就起來了,他摩拳擦掌,迫不及待,恨不得馬上進拍攝現場,讓自己英俊的面容出現在攝像機里。
“大人大量?導演兄弟,我這人從來不會沒有好處就對別人大人大量,只要給我我想要的,我就會大人大量,可你的演員,讓我們在這里等了幾個小時,你說我怎么大人大量?還有,要是他們不想演了,我朋友的公司分分鐘換人!”
他說完,眼神相當可怕,連安若晴都被嚇了一跳,她問身邊的沈易:“他真生氣了?”
沈易點點頭:“若不是少爺真的很想拍戲,恐怕他早就把律師函扔在導演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