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大周的王室亦或是諸侯,對于地方政權的控制都比較松散。地方的實權基本是由大氏族或是封邑主把持。直至秦統一六國后,才以郡縣制加強了中央的集權統治。在這之前,國君只對都、邑級別的城市稍加管制。一般是沿用周朝的監國制度,設立百官有司。由三事官,代司士府行監察地方的權利。三事官中,司徒掌管民事,負責農耕稅收。司馬掌管軍政,負責操練守軍以及牧馬。司空則是掌管百工職事,負責鋪橋修路或是冶煉兵器等...
無論是大周的王室亦或是諸侯,對于地方政權的控制都比較松散。地方的實權基本是由大氏族或是封邑主把持。直至秦統一六國后,才以郡縣制加強了中央的集權統治。在這之前,國君只對都、邑級別的城市稍加管制。一般是沿用周朝的監國制度,設立百官有司。由三事官,代司士府行監察地方的權利。三事官中,司徒掌管民事,負責農耕稅收。司馬掌管軍政,負責操練守軍以及牧馬。司空則是掌管百工職事,負責鋪橋修路或是冶煉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