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二十二歲,他二十七歲,與他的相遇是在一個下午,不是什么一見鐘情的愛情,反而是很卑微的情人。
我穿著高跟鞋一身黑色短裙行走在大廈之間,手里的簡歷早已被汗水打濕。
BJ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地方,也是我的。
每日擠在十平方米的屋子里,付著高昂的房租,生活的拮據讓我只在回家后的一個小時里辦完所有的事情,然后關上燈開始做夢,每天的早起只是為了多跑幾家公司。
我是農村出來的,十五歲輟學便隨著家里的親戚去打工,掙得錢大多都給了家里的弟弟,包吃包住成了媽媽口中的不需要錢。
每月一千的工資,到手里只有一百元,用這一百元我可以買一件二十元的衣服,不用再穿媽媽寄來別人穿剩下的。
就在去年,二十一歲那年,向來懦弱的我攢夠了坐火車的錢去往了BJ。
BJ很大,大到我不知道如何下腳,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那一刻我知道,我屬于這里。
我的確屬于這里,是在遇到他之后我徹底明白我屬于這里。
當我拿著簡歷邁進這家小公司的時候,說實話我已經不抱任何幻想,可當他說出可以的時候,我承認,那一刻我的決定得到了認同。
公司里很多人都說我是用骯臟的交易才進了公司,做了秘書,每天端茶倒水卻拿著最高的工資。
那時的我不屑于搭理他們,他們不會知道他拿著項鏈哄我開心的樣子。
不會知道他每次撫摸我的背脊時那迷人的話語。
“你真美。”
“你像個天使。”
“我可真愛你,不要離開我。”
其實我有時候也懷疑過他對我的愛,畢竟…他二十七歲,有一個四歲的女兒,那是他與他妻子的女兒。
我知道他們的愛情,很簡單,大學的女友,家里很有錢,他們結婚之后,那個女人就為他創辦了公司。
可是當他拿出只有我名字的房本時,看著上面的四十六平方時,看著這在BJ的一室一廳時。
我承認那一刻我不顧一切的愛了,從此對他再也沒有過疑問,我心甘情愿的為了打掉了我們的第一個孩子。
我們在公司里形影不離,而我也耀武揚威,每月拿出五千塊錢給我的弟弟,我在那個小小的村里有了名聲。
金錢讓我明白了女人也可以活的很光彩,我不再踩著幾十塊錢的高跟鞋,不再穿著二十塊錢的衣服。
我的靚麗打扮吸引來了更多眼光,可我只會駐足在他的身邊,只會在他面前袒露自己。
可是什么時候呢?是什么時候呢?什么時候那個女人發現了呢?
是在每次他在我旁邊累到睡的時候打來的電話嗎?
是在他一次次答應我,陪我看電影時發來的短信嗎?
還是不再與我同出入公司不再讓我胡鬧非為的時候嗎?
我怕什么,我什么都不怕,我相信他是愛我的,我再次懷孕了,我沒有告訴他,而是悄悄的聯系了那個女人。
我第一次見她就已經有了一絲自卑,二十五歲的她卻比二十二歲的我更加年輕。
坐在咖啡廳里喝著我不曾喝的苦咖啡,吃著就算我有錢也不舍吃的甜點。
他給我的錢每月只有一萬,說來可笑,一萬扣除五千也有著每月我為他買的海鮮錢。
這樣的生活不是他跟我說不是拮據,而是精打細算,他說我買幾件衣服就已經很美了。
我滿足,我當然滿足,這一件衣服超過了一百就已經很好了,有他在,什么都很好。
我看著他的妻子戴著那鉆戒,衣服是名牌,噴的香水是我在專柜里偶爾聞過的香奈兒。
那一刻的我唾棄,當然唾棄,拿著他辛辛苦苦掙來的錢如此奢侈,雖然我知道公司是這女人開的。
“你長的是有點姿色。”
“不過你沒有品味,他給你一萬塊你還要做個驕傲的伏地魔。”
“不知道你是不是真沒腦子,他一個小公司老板怎么會沒吃過海鮮?”
“你可能沒吃過山珍海味,可能也沒見過卡地亞吧?”
“我上個月做完月子,多謝謝你在這一年里的照顧了。”
“這卡里有五十萬,房子也給你,夠你一輩子了吧?”
她走了,她從始至終都是一個勝利的姿態來見我,我像一只被拔了毛的孔雀拿著那張卡走出了咖啡店。
我怎么不知道他三個月換了兩次的手表是頂上我一月工資的手表,我只是愛他,愛他我就愿意付出,你懂什么?
為了他,也為了肚子里的孩子,為了這第四個孩子。
醫生說,這次再不要,我可能再也做不了媽媽了,這怎么可以,他應該不介意他有第三個孩子吧?
六個月我躲著他,不再見他,而他好像在鼓勵我躲起來,每月也會給我五千塊錢。
知道那天他在市場里看到挺著大肚子買菜的我時,眼里的震驚足以讓我笑起來。
他開始慌張的問我怎么回事,我告訴他,我要留下這個孩子,我以為他會反對,沒想到他只是扶著我回了家。
我就知道他是愛我的,拿出了那條他給我買的項鏈,認識這么久,只有這條上千的項鏈是唯一的禮物。
很獨特的項鏈,銀色的鏈條黑色的曼珠沙華,戴在身上有一種黑暗的美色。
做好了飯放到桌子上,他還在發呆,做飯時我就發現他一直發呆,偶爾還會拿狠毒的眼神看著我。
難道他不愛我嗎?不愛我又怎么會在我消失的六個月里依舊給我錢呢?是因為我賣掉了他的房子給他寄了幾塊卡地亞嗎?
“寶貝,你轉過去,項鏈沒有戴好。”
這是我聽到的他最后一句話,不知何時他拿著我削水果的刀,一刀捅進后背,我清晰的感覺到了腹內的孩子沒了心跳聲。
疼痛的感覺沒能支持我看一眼他此時的表情是什么樣的,再次醒來時我發現我不能說話,而醫生的解釋就是孕婦不小心滑倒,水果刀沾了太多血,指紋早已不明顯。
是他送我來醫院的,嫌疑沒能到他身上,只是因為同事口中的我,以及送卡地亞給他的我,不足以讓任何嫌疑給他。
醫生告訴我在救護車上突然爆胎,猛地剎車讓他手里拿著的針管插進了我的嘴里。
針管在嘴里狠狠的劃了一下,導致我再也不能清晰的說話,就此成了啞巴。
我恨啊,好恨啊,我開始打碎東西,像個瘋子一樣,媽媽的到來讓我徹底成了瘋子。
媽媽的言語中透露出了醫藥費太貴,不如給弟弟買房子娶媳婦,我的反抗讓媽媽看成了太多打擊成了瘋子。
我被我的媽媽與他的好心親自送到了精神病院,現在的我每天只會對著陽光傻笑流口水。
有時候會靜靜的抱著一個枕頭,久坐會讓我的脊椎疼痛,躺著的時候我會懷念那二十二年的時光。
后來那個女人來過一次,說愿意帶我離開這里,我拒絕了,出去又如何,在這里包吃包住不是很好嗎?出去有人管我嗎?
那個女人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便嘆息的走了。
我看著緊緊握在手心里的項鏈,散發的光芒讓我恍惚那一年時光是不是真的。
“言先生,拿走吧,這是我最后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