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愛到什么程度才算癲狂?
大約是,把自己活成你的樣子吧!
張琳娜第一次見到元化是在交大后門的一個音樂酒吧。她雖然不是學生,但還是喜歡感受學生氣息的生活。那天下班她和同事到音樂酒吧喝酒。
當燈光轉暗,一個穿灰白色T恤,天藍色牛仔褲的少年邁著步伐輕快地走上臺,他率性地一撩額頭前的劉海說:
“下面,我為大家帶來一首我自己寫的歌—姑娘啊,你在何方!”
他的聲音干凈透明,帶著愉悅的氣息。木吉他被撥動,音符流轉悠揚。
“姑娘,你說,時間荏苒,卻不知歸期是何時;你說,沒有滄海,更沒有桑田;多少人在白頭到老的路上迷了失方向,又多少人忘記愛情本應該有的樣子。所有的人都得了失憶癥、、、、、、”
“姑娘啊!你是否知道,我還在等待,你是否知道,我不問歸期、、、、、、”
琳娜雙手托腮,有些孩子氣地看著他,少年微閉雙眼,纖長的手指撥動琴弦,渾身透著一股文藝男青年的氣息。他應該是大學生吧,琳娜想。
一曲完畢,臺下響起稀稀拉拉的掌聲,他笑著給觀眾鞠躬,抱著吉他走下臺。少年把吉他遞給酒保。
“今天唱的是新歌?”酒保一邊擦酒杯一邊問。
少年喝了口啤酒,露出心滿意足地表情:“不是新歌,是大學時候寫給初戀女友的。”
聽他說話的口氣,應該不是大學生,他唱完歌也不急著趕場,看來也不是歌手,琳娜對他的好奇心越來越重。當她腦子里翻來覆去想這些問題的時候,竟然不知不覺看著他出了神。
少年發現自己被人盯著看,臉上露出只是十七八歲男孩子才會有的嬌羞神情。他舉起杯子示意琳娜。
琳娜這才發現自己失神地看著他。她手忙腳亂地舉起杯子回應他。
既然已經失禮,不妨自己再多走一步認識他,于是她向酒保多要一杯酒,然后走近少年:
“請你喝一杯!”
少年頗有些吃驚。
“你放心,我沒下藥!”琳娜其實心里很緊張,這還是她第一次主動認識男生,心里砰砰跳個不停。
少年擺擺手大笑:“我不是那個意思,只是、、、、、、”他沒有說下去,很干脆地將啤酒一飲而盡。
“讀大學的時候,我也組過樂隊。”琳娜說。
“你組過樂隊、、、、、、”少年瞪大眼睛表示不可思議,“很少有女生玩樂隊。”
“組樂隊這件事我本來都不好意思提。我們做得很差勁兒,不到一年就散了。現在在酒吧看到歌手,心里總是感慨萬千。剛剛你唱得歌真的特別棒。”
“我哪里算得上歌手。你這樣說,在下就十分慚愧。這個酒吧是我朋友的,我沒事兒上去唱兩嗓子。他沒收我錢,就算夠意思。”
“別自謙,先說這吉他彈得就不業余,再說你唱歌的方式和氣息就跟那些唱KTV的人不一樣。”
被琳娜這么一番夸贊,少年自然是開心得很。“我們這樣算不算伯牙與鐘子期,他們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我們這算酒吧遇到知音。你好,我叫元化。
“你好,我叫張琳娜。”
“好有緣,除了這個酒吧,還有一個好玩兒的地方,你要不要去。”
“什么好地方?”
元化神秘一笑:“下次,一定帶你去。”
和琳娜一起來的朋友要離開酒吧,看他們聊得熱絡,只好遠遠的喊:
“琳娜,我們要走了,你走嗎?”
琳娜聊得正心花怒放,但總不能賴著不走。兩人相互留了聯系方式,才不至于讓她太失望。
人與人之間的感覺非常奇妙,有些人與自己格格不入,但有些人一出現就能彌補自己的缺憾,將自己心中所缺失的那部分嚴絲合縫地彌補完整。元化之于琳娜就是那缺失的一角,在認識他之后,琳娜感覺自己的心滿滿當當,前所未有地充盈。
在酒吧分別后,兩人又聊了許多關于音樂的回憶。
元化高中原本想要去年音樂學院,但父母覺得不妥。在他們眼里做音樂的人沒有什么特別好的未來,能成名做歌手的鳳毛麟角。大多數人也只是過著平凡無奇的下半生,甚至有些收入還不穩定。元化拗不過父母,最終選擇計算機專業。不過現在他也并不怨父母,至少現在職業的收入自己還算滿意。
音樂,是他們共同的愛好,也是未曾實現的理想。一說到此,兩個人都有說不盡的懊惱和回憶。琳娜將大學時期寫的歌和之前錄的視頻資料都一并發給元化。這些東西她很少再給別人看。
有些東西越是在珍貴,就越不愿意與人分享。她覺得太珍貴,一旦說出口,就有被別人嘲笑的可能。一旦如此,自己的回憶和自尊都會受到打擊。可是元化不同,他是能和自己分享這些連自己最好閨蜜都不知道秘密的人。
正如琳娜所料想的那樣,他并沒有嘲笑自己。雖然看到她在樂隊期間可笑夸張的造型笑得直不起腰,但她知道那不是嘲笑。
“誰沒有過去啊,我雖然造型夸張,但勝在臉皮厚。”琳娜笑著說。
“對對對,不可笑。”元化說,“上次給你說的那個好玩兒的地方,你去不去?”
“當然!”
“記得帶上你的作品!”
“為什么?”
“到了,你就知道了。”
琳娜被嚇了一跳,元化所謂好玩兒的地方是一個舊工廠改造的音樂主題聚會。酒,在這里只是配角,所有參加聚會的人都可以說是音樂人,業余的,專業的都有。每個人既是歌手,也是聽眾,即興表演隨時隨地都會發生,你彈出一段旋律,我即可跟著吟唱。工廠中央有一個小型舞臺,只要愿意就能輕松地站在舞臺上表演。
元化慫恿琳娜上臺表演。她連連擺手:
“我怎么敢上臺,現場都是行家,我上去太丟臉。”
她說這話并不是謙虛,大學畢業后,已經多年未上臺表演,就算看著中央的舞臺,她腳底都在發軟。
“怕什么,又不會要你的命!”
琳娜頭搖得像個撥浪鼓,瞪大兩只眼睛。
“你帶樂譜了嗎?”
琳娜點點頭,從包里摸出昨天才打印出來的樂譜。元化拾起身邊的吉他,一把將琳娜往中央的舞臺拖。琳娜嚇得弓起身體,往后縮。可是女生的力氣哪能和男生比。她就像一只小貓一樣被拉上臺。
臺下,歡呼聲四起。
站在舞臺上,琳娜既興奮,又緊張。多年前的感覺仿佛從腳跟直達心臟。對于歌手來說,舞臺是有力量的。這是誰也無法否認。
元化撥動琴弦,兩人四目相對,交換眼神。
元化的琴技,依然無話可說,琳娜雖然緊張,但這畢竟是自己熟稔的曲子,一張口原來的感覺又回來了。她重新感受到舞臺帶給自己的快樂,她轉頭看彈吉他的元化,樣子還是和第一次遇見那樣可愛。他撥動吉他的時候的神情,不僅自己快樂,連周圍的人也能感受到快樂。
一曲完畢,又是一場歡呼雷動。元化牽起她的手答謝觀眾。
這是琳娜有生以來最為快樂的一次表演,因為身邊的人與以往不同。
從工廠出來,兩人在附近轉悠,意猶未盡都沒有想回去的意思。兩人坐在被路燈照耀的長椅上有的沒的聊天。
“今天好高興,能帶你過來玩兒,我女朋友討厭吵吵鬧鬧。”
琳娜第一次聽說他有女朋友,失望的神情立刻映在臉上:
“從來沒聽說過你有女朋友。”
“我女朋友不太喜歡唱歌、聚會什么的,她總覺得我太無聊。所以我總是一個人來來去去,終于有人陪我,太棒了!”
元化臉上的開心,由衷而發。
失落的琳娜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來,聽歌吧。”
琳娜從包里掏出手機,插上耳機,她分一只耳機給元化。兩個人分享耳機的感覺很奇妙,猶如兩個人在分享同一道美味,所聽到的和所感受的都是相同的。歌聲在耳邊縈繞,在寂靜的夜里,格外動聽。
過了許久,元化驚訝地說:
“你手機的歌,怎么都是我喜歡的?”
“哈哈哈、、、、、、哈哈哈、、、、、、”琳娜尷尬地笑,怎么會不是你喜歡的呢?你說的每一首歌,你所提及的每一個歌手,我反復地聽過不知道多少次。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琳娜尷尬地替自己解圍。
“下次,我帶你見我女朋友,你一定會喜歡她。”
“為什么你確定,我一定就喜歡她?”
“因為我喜歡的,你都喜歡啊!”
琳娜哭笑不得,你喜歡的一切我都喜歡,唯獨不能喜歡她!
元化的女朋友很可愛,長得玲瓏小巧,大眼睛水汪汪的,好似一股清泉,說話透著一股孩子氣。
吃飯的時候扒兩三口就擱下筷子。元化像哄孩子一般讓她多吃幾口:
“你整天就悶在屋子里,不愛動,又不愛吃飯,瘦的跟豆芽一眼,腦袋越來越大,身子越來越細。以后出去一陣風就把你吹跑了。”
“吹跑了就吹跑了,反正你嫌棄我。”
“我哪敢嫌棄你,天天想怎么哄你都來不及。”
琳娜聽著心里有百般難受。“元化說你和去音樂小劇場了,還去交大附近聽演唱會了?”
看來元化對女朋友沒有任何隱瞞。“啊、、、、、、”琳娜心里想怎么才可以讓她不誤會,“那天湊巧碰到。”
“他就愛鼓搗那些東西,我也不太明白,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沒鼓搗出什么東西。”
“我怎么沒鼓搗出來,給你寫了那么多歌,你就沒認真聽過。”
“我哪里沒認真聽,耳朵都快聽懷孕了。”
她嘴上雖然說不屑,但臉上的笑容無限幸福。
琳娜想象元化給他彈吉他的情景,心酸就止不住往上涌。
“琳娜,你什么時候帶上你男朋友,我們一起聚一聚。”她轉頭看著元化眨巴眼睛,“你說好不好!”
“別人還沒男朋友!”
“好啊,下次有機會一起聚一聚,大家都認識一下。”琳娜佯裝的笑容無懈可擊。
“你什么時候有男朋友,我都不知道欸。”
“最近,最近才有的,一時沒告訴你。”琳娜說話結結巴巴。
吃完飯,三人在路口分手。琳娜目送他們遠去才掉轉頭離開。元化牽著他女朋友的手無限溫柔地摸她的頭發。
他一定一定很愛她吧,琳娜踢開腳邊的石頭,無奈地笑起來。她的心情很復雜,求而不得,反而惹得自己有更多煩惱。
元化生日前一天琳娜把寫的一首歌發給他:
“這是大學時候寫得歌,太幼稚了。有時間幫我編曲。”
“《重逢和再見》?歌詞有點奇怪,重逢和再見是好朋友,既有重逢一天,就會有再見的一天。誰先說了再見,并不是不愛,而是期待會有更好的重逢、、、、、、”元化笑著說,“歌詞奇怪。”
“你不要管歌詞,重新幫我編曲就好,很急。”
“干嘛,要去參加選秀比賽嗎?都一把年紀了。”
“你不要管啦。”
琳娜左催右催逼著元化在五天之內把完全編曲。
“哎呦,你都快把我逼瘋了。我白天上班,晚上編曲,改來改去就只能這樣。”
“那你快唱給我聽!”
元化拿著樂譜:“現在?”
琳娜點點頭。
元化拿著樂譜做到高凳上,抱起吉他,撥動琴弦。眼前的場景跟當初認識他時一模一樣,琳娜拿著手機錄下元化彈吉他唱歌的樣子。這是算是他第一次給自己寫歌、唱歌,也是最后一次。
太愛一個人,是沒有辦法安安靜靜的守在他身邊做他的朋友。愛一個人,多看他一樣都想要得到他,無法割舍。既然無法成全自己的愛情,就只能完全放棄。
琳娜走了,徹底從元化的生活中消失。但她手機里循環播放的都是他喜歡的歌。
再也無法提及的人,卻一直縈繞在胸口。我愛上了你喜歡的歌,愛上你喜歡的食物,愛上你喜歡的電影,唯獨不能愛上你,相見不如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