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談戀愛節奏是真的很快很快,五月4號晚上認識,五月22號中午就分手了,加起來都不滿18天,還有好多天都沒有見。更奇怪的是中間還過了一個啥都不算的520.他帶著我去吃了個小龍蝦。講真那天晚上我就想說分手,或者說最近心里就這樣想了,但是吧,有點可惜被他提前講出來了。就很難過。我都覺得自己很可笑。喜歡他工資還行,可又沒有話我身上,喜歡他有點小帥,還有他在床上的熱情,其它嘛,說句實話,沒有特別喜歡。因為他不浪漫,我們生活沒有交集,還有就是他不喜歡我。我一個人主動確實也是挺沒有意思的。我媽催著我找對象,但是她應該不知道我也挺想要趕緊找一個的,但是太難了。同事不敢下手,害怕萬一分了就超級無敵尷尬。然后有沒有朋友圈,所以我該怎么辦?或許是我真的不適合談戀愛??搞不懂呀。關鍵是分手我竟然還庫了,然后還傷心,然后還沒有忘記。就很煩被人拋棄,為什么不能是我提出來嘞。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