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冬雨沒來上班,的確,遇到那樣的事,哪個女孩不會有心里陰影。令人告慰的是警方已經順利將那個暴徒追拿歸案,那兩個暴徒如實招供,臉皮還不算厚,沒有撒謊狡猾,我在上頭好說歹說又塞錢,終于判了他們死刑。因為我覺得古代就以婦道為重,女性的貞潔千金難買,一個女性如果連起碼的自重也不要,那么她就淪為妓女,遭人踐踏,遭人鄙夷,不排除外國也有這種行為。被動的或許情有可原,主動的就是輕賤自己。兩種無論輕重,都是錯,“事實勝于雄辯”。
我問廖彥:“冬雨和你關系不好嗎?怎么不找你?”
廖彥疑惑地說:“我怎么知道?她從開始就喜歡你吧,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
我什么都不想了。我請寥彥和張韜一同去,另外我還叫上了楊晴。
張韜是我小學初中時的兄弟,非常和藹又可親,遇事心平氣和,沉著冷靜才能干大事,我記得他唱過伍佰的《挪威的森林》,聽他講,他和他的同學們K歌到深夜,真是難以想象,太刺激了吧。
這時候,突然進來一位不速之客。
“歐,陽,琪,你怎么來了?”
“我不能來嗎?”
“不是的,你有事嗎?”
“幫我管管孩子。”廖彥在一旁噗嗤一聲笑出來。
“你的孩子和我有什么關系?律師事務所又不是托兒所。”我有些怒顏的兆頭。
廖彥在一旁煽風點火:“我們事務所本來就不景氣,你不拉攬些雜活干干?”
我妥協了,慢悠悠地說:“好的,琪女士,一天多少報酬?”
“一天500元怎么樣?夠意思吧。”
“您是傍上闊佬了,我們高攀不起。”我頹唐地說。
“咱們老同學了,不要說這些損人不利己的話。”
“好吧,我答應你了。”我沒想那么多,不就是帶個孩子嘛,我交給廖彥先帶一天,頭一天我回家休息了。
到家后,我洗了個澡。完后,我親吻著晴到床上睡了,一夜無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