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寫《溺默》時
寫著寫著,發現有的人物自己就浮現
例如蘭朵阿姨
我本來沒有打算安排這位人物出場
但是走在東市里,自然而然地
她出現了,自己出現在書里。
很神奇
也給我一種在書里遇見很多人的感覺。
我不確定我自己寫的東西能有多少人愛看
但我可以確定我寫的東西并不有趣。
不有趣的東西怎么能吸引別人來看呢?
并且從打算寫書,到開始發布,中間隔了一年。
我想我還是功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