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的靜姝,跟所有年輕的女孩子一樣,喜歡漂亮的衣服。有一次,她在集上看見一塊紅色帶著波波點的花布,越看越好看,她盤算著用它做件小棉襖,那該多好看呀!通常她喜歡一件東西的時候,就站在那不走了。當時正巧大姐在家,于是她回家跟大姐磨了很久,最終姐姐買下了那塊花布,靜姝高高興興用它做了件小棉襖。棉襖很合身,靜姝穿上在鏡子前照來照去,滿心歡喜。
第二天,二嫂過來了,一眼就看中了靜姝的新棉襖,非要用自己的的舊棉襖她換。靜姝不想換,衛老太太勸她說,跟她換了吧,不然又要鬧了。靜姝只好同意了。于是二嫂把她那件粉色麻線的舊棉襖翻了個面,做好給了靜姝。
對于這件事大姐和靜姝都很不高興,誰的心愛之物被人奪去能開心呢?但為了家里和平,只能讓步了。穿件新衣服也這么難,靜姝心想,等我結了婚,我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哼!
此時靜姝大嫂已生了一女二男,小兒子的名字是靜姝取的。作為老姑的靜姝整天帶著他們玩,有一次,幾個小家伙跳著腳非要樹上的果子,靜姝沒辦法,就爬上了那顆歪脖樹。本來一切都很順利,偏偏下來的時候靜姝太得意忘形,為了表現自己就讓侄子侄女們退后,自己從樹上跳了下來。好巧不巧,地上有個樹樁子,一塊木頭直接扎進了靜姝腳心里。鮮紅的血流了出來,嚇得孩子們趕緊跑去叫大人。最終,大夫把木頭取了出來,但靜姝的叫腳心留了一個疤,小小的窩,像少了一塊肉。
日子還在繼續,衛老太太依舊喜歡吃伙飯,兩個兒媳婦一見面就打,像是有不共戴天的仇,不能接受對方在自己視線范圍之內。靜姝和父母就像風箱里的老鼠——兩頭受氣,壓抑極了。
靜姝二十歲這一年,她二舅家的表姐來給說媒。表姐比靜姝大十多歲,早年嫁去了附近一個小村子。說的就是村里一個小青年,家里四兄弟還有一個姐一個妹子,這人排行老三,姓顧,父親開廠子。表姐話里話外,這家條件很是不錯,父親善于鉆營,嫁過去就享福吧。倒是小伙子很丑,丑的拿不出手,但這男人也不能光看長相不是。于是這年春天,除了二哥不在,靜姝父母,大姐姐夫,大哥大嫂,二嫂都在,給靜姝相親。作為媒人的二表姐領了一個楞頭小子來,那天下著小雨,天黑壓壓的陰沉沉的,屋里光線也很暗。靜姝悄悄探頭出去,第一反應是:“哎呀,這人真丑!”只見他剃了個寸頭,小腦袋瓜,褲子看起來像穿了別人的,短了一截。靜姝趕緊跟旁邊的大姐說,姐,這人可不行,太丑了!大姐忙用胳膊肘戳了戳她,小聲道,你小點聲,別讓人聽見了。靜姝沒好氣地說,聽見就聽見吧!這邊小伙子車子上掛了一個皮包,也沒往下拿,一看這么多人迎了出來,倒是一點也不犯怵,嘴里說著,走吧走吧,咱都進屋說。進了門,靜姝又發現,這人腦袋后面長了很多瘡,這下心里反感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