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隆王上繼續宣布『官員任命王令』如下﹕
一,設王城在木邦以南的臘戍城。掌『王城司長』一職,官四品,由原臘戍城的副主事,律律耶哥出任。
二,記事官扎西爾,升任為暫任『承相』兼掌『吏部主事』,官二品,負責制定各項綱領的細節和推行。
三,千夫丈將軍明耶覺蘇瓦,升任為『兵部司馬大將軍』,官二品。分一千兵屯駐木邦,須要協助農耕生產。其余四千軍士,由兵部和工部聯合調配,負責各地水利土木工事。并須要在一年內分批征召五千鄉兵,在各村寨就地屯兵訓練,繼續農產。只留二百兵力保衛王城。
四,斯金魯,升任為『商部暫理主事』,官四品。組織人手去調研境內茶葉和寶石商貿,并管理馬幫來往事務。
五,歌美王妃,兼掌『禮部主事』,籌辦『文教學堂』所和『醫官學堂』,官銜等同三品。
六,醫官尼娃,升任為『文教司兼理醫官司長』,官五品。
七,臘戍城主事,升任為『戶部主事』,官三品。城鄉統辦,負責聯系城鎮、村寨和各地土司,推行新政。并由臘戍執事長接任城主事一職,官五品。
八,木邦城主事,升任為『農部主事』,官三品。組織人手去調研境內各地的農業和糧食生產情況。并由副手接任木邦接任城主事一職,官五品。
八,八莫城主事,升任為『工部主事』,官三品,負責各地水利土木工事,治理水道,筑堤建池,梳理河道,開拓新耕地。并由副手接任城主事一職,官五品。
九,副王后卓瑪,統辦王宮內一切事務和建設。
十,張大力,升任為『馬幫外事督辦』,官五品,歸商部管理。組織『官辦馬幫隊』,統領二百人,任務如下﹕
甲、聯系保定國已被免職的吏、戶、禮、兵、工、農、商七部主事,和尚健在的將領,邀請他們去尋找有志的下屬,來臘戍任職。
乙、尋找保定境內,被貶為庶民的妃子夫人和公主。若她們愿意,秘密護送她們來臘戍,并必須確保她們安全。
丙、派探子隊,去搜集大明及周邊鄰國的情報。
丁、派一支機靈的小隊,去天朝京都打探王后、大公子和四位公主的現況,但暫時不可接觸。
戊、組織『官辦馬幫隊』,負責境內外的商貿運輸、貨品銷售和採購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