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結了很多天,到底要不要把《嵐》那篇文章改寫成一個短篇小說。更是令我頭疼的是,改寫成小說后,題目該怎么起?
我在想嵐到底值不值得被放在一個小說的題目——這一至關重要的地方中?想來想去,還是不值得,搞得我在給他寫傳記一樣。這樣的話,我結合了我文章內容已經嵐這個人的現實狀況,就起了個叫———普通的學生,但想了想他還有孝心,而且他正度著的是最美麗的青春時期,那就叫普通的年少時光吧。
嵐這個人就是我的同學,我在這篇文章所寫的一切都是我所經歷過的,雖然也有某些事情被我有所加工過。當我在敲打完最后一個字的時候,如釋重負的感覺油然而生。“終于把自己的心聲傾吐出來了。“這是我生出來的第二感。有的時候,我感覺寫文章純粹是給自己個精神慰藉,也沒別的想法。
無論是嵐還是文中的我,無論是那令人憎惡的新老師、皓,無論是那令人討厭的倫、校長,無論是那帶有一絲絲好意的班主任,他們仿佛都是一個人,一個群體的奴隸。就像文章內所說的,圍墻已經把它們全部困在了里面,他們為何不“自救“,反倒是自己打自己人呢?
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是嵐,只不過我們的性格過于強大,把存在“嵐“的一部分全部給掩蓋掉了,實際上如果遇到大事,“嵐“必定會出來,讓你畏縮。
關于作品的詳細內容,我也不想再過多的去評價了。
讀者朋友們,這將是我在6月中考前的最后一部作品,愿我們6月再相見時,仍是那般青春模樣!
就這樣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