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
老湯姆皺著眉頭說道:“他們都是普通人啊!這里本就是以紡織聞名的村鎮,格林那小子做的就是販賣布匹的生意。因為原料便宜,這里也匯集了許多裁縫在這里練手,所以才有了那么多成衣鋪子,價格也相對來說比較便宜,所以村里的人都穿的不錯。”
潘恩心下了然,難怪他之前看到這村落里的行人中很多都穿著華麗的服飾,感情是因為這種緣故。
“都是普通人的話,你怎么不對他們下手?”
潘恩好奇地問道。
“什么下手?你說的我怎么聽不懂?”老湯姆故作不知地望了望四周,然后才壓低聲音說道,“國王最喜歡穿好看的新衣服,他為了穿的漂亮不惜花費重金。他他既不關心他的軍隊,也不喜歡去看戲,也不喜歡乘著馬車去游公園——除非是為了去炫耀一下他的新衣服,他每一天每一點鐘都要換一套衣服,不是在更衣室就是在去更衣室的路上。有了這么一位喜歡新衣服的國王,這個國家的裁縫地位自然很高,這里作為裁縫最多的村鎮可是很受國王關注的!有一支近衛軍小隊就長期駐扎在村上,我可惹不起他們。”
潘恩聽得眼前一亮,這國王的背景說明怎么聽著像是《國王的新衣》呢?這也能混搭進來?
“所以你擔心不小心吃了哪個裁縫,會被近衛軍小隊算賬?”
老湯姆訕訕地點了點頭。
“那你怎么就敢對外來人下手,比如我?萬一我是個裁縫呢?”
“我看得出來。”
老湯姆面露得色,“我在這住了那么久,怎么會分不清一個人是不是裁縫?你那雙手我一看就知道沒干過活。而且就算是,新來的裁縫又沒人知道他是裁縫。”
潘恩啞然一笑,自己倒是沒想到這一層,然后就打發走了老湯姆,自己去村鎮里的成衣店去找給辛德瑞拉的行頭了。
只是潘恩一圈跑下來,但是卻沒有從成衣鋪子里找到滿意的禮服。首飾和水晶舞鞋倒是在一家珠寶店里找到了。為了找到滿意的禮服,他甚至對老板們用上了惑心術(當然,他打從一開始就沒準備付錢,能白嫖的事情為什么不干?),得到的答復就是店里的禮服就是他們能拿得出的最好的禮服了。
不抱希望地進入最后一家看上去最破的成衣鋪子的時候,潘恩得到了驚喜。
這里有一種美輪美奐的布料,不僅色彩和圖案都分外地美觀,還散發著一股淡淡的香氣,讓人一看之下就愛不釋手,讓人忍不住地沉醉于其中。
潘恩走了過去,輕撫了一下這塊布料,然后就把手放到鼻尖嗅了一口。
這是什么味道?潘恩難以形容,只是感覺到十分的舒適。
“這位客人可真是識貨,一眼就相中了本店最好的布料,這種布料也是我們兄弟剛剛研究出來的,用最細的生絲和最好的金子紡織出來的。用這塊布料做出來的衣服,一定是這世界上最棒的衣服,我想就算是挑剔的國王也會喜歡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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