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盲率很高很高的朝代,開書店的人是真正的勇士。因為書店一天難得有幾個客人,而這些客人里難得有幾個買書的——窮酸書生們喜歡在店里把書看完。
文先生就是這樣的勇士。
他今年二十八歲,身形消瘦,一張臉干干癟癟,就像霜打的茄子。他的書店開在棉花城的蘭花大道上,店主是他,伙計也是他,實在忙不過來的時候,就請布行的那位姑娘幫忙。
這一天他「又」身體不適,就請賣布姑娘幫他看會兒店。
賣布姑娘叫李七娘,比文先生小七八歲,生得一副嬌俏可愛的小臉蛋。每次文先生找她幫忙的時候,她總是答應的很爽快,因為她聽說這位文先生是個舉人——這座城里只有他一個舉人。
七娘識字,不然她怎么賣布?可是文先生店里的書她是不愛看的,她每次來這都喜歡翻看手抄本《長恨歌》,這本書就放在書架的最下層,七娘也是偶然間看到文先生捧著它發呆。
文先生的字娟秀素雅,仿佛一個女子所寫,七娘一想到自己的字,不免覺得自慚形穢,就拿出紙筆來臨摹。把臨摹好的字拿回家后再臨摹,過了約摸半年工夫,她的字已經跟文先生的字差不離了。
她每次寫到這里就不由得落淚:
“在天愿作比翼鳥,在地愿為連理枝。
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她愛這首詩,也在不知不覺中愛屋及烏了,只是她不知道。
直到她用這樣的字體寫了《長恨歌》,她才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上了文先生,哪怕他寡言,哪怕他孤僻,哪怕他長得有點嚇人,可她的的確確愛慕于他。
這一日,七娘趁文先生不在,羞羞答答的把手抄放到書店桌子上,旁邊還有她給文先生做的一身新衣。她心想:那呆子這回總能看得出我的心意了吧?
文先生看到這兩樣東西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對面的布行,七娘看到他猛然間回頭,嚇得趕緊回避他的目光,臉上火辣辣的燙:他發現了!這個呆子看懂了!
文先生歡喜極了,不是因為這件衣服,而是因為這手抄的《長恨歌》——他等了太久太久,終于找到了字跡的主人!文先生連忙把店給關了——甚至沒有請七娘幫他看店——然后帶著兩本《長恨歌》忙不迭的趕去城東的勤王府上。
“王爺,我找到了!”說這話的時候,文先生臉上帶著諂笑,是七娘從未見過的笑。
“武老六,離開勤王府大半年,連回話的規矩都忘了么?!”勤王還未開腔,他身旁的謀士帛韜已經開始訓話了。
原來,文先生不是文先生,他原名叫武老六,他不是什么舉人,只是勤王府在城里的暗樁之一。
勤王擺擺手,道:“不必苛責,聽他慢慢說吧。”
文先生老臉一紅,道:“回王爺,我找到長恨樓的下落了!我按照她們聯絡的暗號,在書店放了一本《長恨歌》,等他們的人前來聯絡,今天終于叫我等到了!”他拿出兩本手抄本,興沖沖的說,“難怪我對面的賣布姑娘對我總是格外殷勤,原來是想試探我。”
帛韜揶揄他道:“你怎么知道她不是看上你了?”
武老六指著自己的臉,道:“一個人如果長了這樣一張臉,那么喜歡他的女人要么是瞎了,要么是別有用心。”
帛韜:“那位賣布姑娘難道是瞎的?”
武老六道:“她的眼睛不但不瞎,還很好看,所以她一定是長恨樓的人。”
“武老六,你做的不錯,等辦完這件事,便回鄉下避避風頭吧,你的兒子一定很想你。”勤王這句話說完,武老六開心的磕了幾個響頭,然后退出門去。
帛韜等他走遠了,輕聲道:“王爺您忘了,武老六的兒子上個月得了重病,已經死了。”
“哦對,我竟忘了。”勤王用扇子輕輕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然后釋然道,“不過無妨,此人素來薄情,只要有銀子賺,他比狗還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