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復婚了。
分開的第三年,她找了個男朋友,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男方并不反對她繼續做義工,也希望她能出來找份工作,或者回歸家庭,男方父母希望能盡快抱上孫子。
她對這些有心理準備,只是聽不得他爸媽那些“賠錢”、“浪費時間”、“做做樣子”的話。
她男朋友舉止言談大方得體,為人浪漫幽默,如果不是和他父母觀念不同,和他一起生活,日子不會枯燥。
她決定好的事,拿刀架脖子上也不會改變,甚至因為他的糾纏,她拉黑了所有聯系方式,拒絕所有陌生號碼。
我們就在曾經去過的酒館相遇了,這次只買了瓶好看的果酒,拿手里把玩,在吧臺和老板娘聊天。
雖然這里什么也沒變,老板卻換了個,老板家里出了急事,把所有東西都留下來了。
老板娘父親和老板是戰友,她就把這盤下來了,來這的都是過來旅游的年輕人,這邊晚上睡得早,也就這里還在營業了。
她來這里只是為了買酒,閑談兩句就離開了,身體有自己的意識,回過神來,她已經拉著門口打電話那個人離開了,他非常自覺的接過袋子,挽著手走遠了。
我沒有立場插手她的事,也不敢從門后出來打招呼,她的一切都和我無關。
挺好奇的,和我相親、結婚、旅行、分開又重新在一起。
她一直都很冷淡,與我有關的一切,都牽動不了她的情緒,影響不了她的決定。
最親密的時候,她的眼睛也冷的可怕,眉頭永遠皺著,嘴巴緊抿著,臉色漲得通紅……
這讓我覺得自己正在犯罪,總覺得她下一秒就會“不堪受辱”,從23樓的陽臺上跳下去。
心疼的厲害,盡力保持理智,她皮膚薄,只要用力些就會在身上留下痕跡。
想把她揉進身體,想在她身上留下印跡,想住進她心里,想她只能看見我,想知道酒館那個男人是誰,想知道她復婚的原因,想她不再離開,想她愛我……
復婚就像第二次約會見面,她笑著問我要不要結婚一樣,讓我拒絕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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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并不贊同這件事。
第一,我是個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健全人。
第二,這也許是一時沖動,但我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想要什么。
第三,本子都換了,我難道閑得無聊耍人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