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的女孩子要出嫁了。
就在前不久,我收到的請帖。婚禮定在10月1日,國慶那天,普天同慶,多好啊。
我低頭用手翻開那張紅的刺眼的喜帖,看了看,最后又嘆了氣,把它放在了桌上。
17歲,最美好的年紀,我像小說里寫的那般遇見了她。
18歲,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她陪我度過了難過關。到我生日那天,她為我做了一碗粥。甜甜的,不算太好吃,可我卻覺得心里很暖。后知后覺我才發現自己喜歡上她了。
19歲,她有了喜歡的男孩子并經常向我打聽他。臨近元旦的一下午她給自己喜歡的男孩子送了一幅畫,并表了白。我很失落,自私的希望那個男孩子不要答應她。可事實并不如我所愿,他們在一起了。當天晚上,我拉上了最要好的兄弟,喝了一晚上酒。能怪什么呢,是我太懦弱,是我要面子。
二十歲,我們的聯系越來越少了,她也未曾再給我過電話,我心里清楚,她現在有男朋友了,我應該放下了。可那些相處的日子呢?那些照片,那些回憶,那一條條的聊天記呢?我不明白,我和她的以前又到底算什么。
二十一歲上半年,他們分手了。我覺得自己很變態,竟然感到開心。我沒辦法看著她每天對著閨蜜哭訴的樣子,于是我叫了他喜歡的那個男孩,和那人聊了很久。后來,他們復合了。印象中,我仍記得,那天下了很大雨。我一個人靠在窗邊想了好久,看了好久。
二十二歲,她打算去A市那邊發展自己的藝術。她男朋友為了陪她,也同她一起去了。此后,除了節假日相互發消祝福我再未與她聊過幾句天。
二十三歲,我偷偷訂了機票去A市看她。滑著停在留在去年新年她給我發的地址,我成功找到了她的所在地。那是一個寒冬,很冷很冷。她的身邊依舊還是那個男生,而我卻躲在墻角,不敢走上前去。我知道,她不屬我。見他們過得很好,我便又悄悄訂了機票回家。那天A市的雪很大,迎面刮來的風像刀子割在臉上讓人覺得生痛。有那么一瞬間,我突然就想不起來這是第幾年的冬天了。我想,自己也應該放棄了吧。
二十四步,我如約去參加她的婚禮。她的男朋友同我一樣都是學的服裝設計。臺下的我看著臺上她穿著新郎為她做的婚紗,突然就眼睛一酸。以前的我,也曾想過這樣的場景啊。短短幾分鐘,我卻感覺過了很久很久。當看到他們抱在一起時,我最終還里忍不住,先離了席。回家后,我為自己做了一碗粥,卻忘記放糖了。很苦,哭的我哭紅了雙眼。又或許,這就是最好的結局了吧。
像小說里那般相遇,卻又沒有小說里那樣的結局。我啊我,終究只是嘉賓。但仍感謝你來過,那段時間真得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