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靜說:每次聽妳說元一和妳媽媽的互動就覺得有趣,這么可愛的孩子,妳前夫真沒福氣,都不會想來看元一嗎?
蕾兒回說:我們是打官司,我花了律師費努力爭取監護權還跟了我姓。
“前夫他媽幫他寫訴狀,沒花一毛錢,否認親子關系,本來不給我監護權也不讓我改姓的,你覺得這樣媽寶的心態,他會想看元一嗎?我會給他看嗎?”
辰靜說:打官司,不認元一,他是什么心態?
蕾兒說:能有什么心態,他媽用肉眼神功看到我有男朋友,把男朋友的模樣及型體都說出來了,否認親子關系很正常吧!
“驗了兩次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他的孩子,我還很不甘愿呢!”
辰靜說:為何驗兩次?
蕾兒說:當年元一出生前,我比預產期提早三天出生,他知道我的預產期,要我孩子出生傳簡訊告知,他無論如何都會去看他。
“我笨到信以為真,因為我在懷胎四個月時,醫院驗出我有地中海貧血,必須要父親的血液證明,才能確定孩子能否留下。”
“四個月了很緊急,我只好和他連絡請他在高雄驗完寄來給我,也因此他要求條件要回報孩子的狀況。”
“我也是第一次懷孕,并不知后面幾個月會不會還需要父親的什么相關證明,所以孩子要做什么檢查我都會跟他連絡,以防萬一。”
蕾兒又說:不過呢!他的情緒仍舊不是很穩定,一下主動來問,一下又找不到人。
“漸漸我才知道應該是債務一直沒處理好,只要銀行追債他就躲,情緒就上來。”
“可能媽寶做慣了,一有人幫他解決當月債務,他就可以開心一陣子跟我主動連絡問胎兒狀況。”
辰靜說:那妳那時還對他有感情嗎?一直聯絡。
蕾兒說:并沒有一直聯絡,真的就是為了在懷孕期有什么需要的。
“因為我的預產期提早了三天,那對沒知識又兼不衛生的母子,硬說小孩不是他家的,是我和別人生的。”
“預產期兩周前后都是正常的,幸好我沒生早產兒。”
辰靜聽了笑說:哈哈!這是常識,怎么會提早三天就不是他的孩子,太好笑的母子了。
蕾兒說:好笑的還在后面呢!孩子出生前我留言說進醫院等待生產了,告知你一聲,有心的話就來看孩子,沒心我也不介意,我就關機了。
辰靜說:嗯嗯!然后呢!
蕾兒氣憤的說:想想自己真是個白癡,不傳簡訊還好,我生完進病房。
“元一吃到了胎便,進了保溫箱里要觀察七天,打開手機看簡訊,收到二十多封他傳的辱罵字眼。”
“全是「妳是不正經的女人,跟別人生的孩子想賴我身上」,又說「妳是騙子,以前就結過婚,還騙我說第一次結婚」,又說「這孩子我絕對不會認,因為他不是我的」。”
“又說「這孩子不好,妳想辦法在一個月內把他處理掉」之類什么難聽話都出來,我看了簡訊內容整個人傻眼,悔不當初怎么會這么執迷不悟,硬要嫁這媽寶男呢!”
辰靜聽了搖搖頭說:他真是個不成熟的大小孩,做出來的事對自己都沒有任何幫助,到底頭腦在想什么?
“弄死小孩的話都說的出來。”
蕾兒又說:我現在想到以前的事,覺得自己為愛沖昏頭。
“我爸說我聰明一世,糊涂一時。”
“他告我否認親子關系,他們沒錢只好自己寫訴狀告我,準備告成這條,后面要加告一項誣告。”
“目的是要向我索錢,當時我的律師告訴我,他們專門請了助理小姐花了一整天時間來看訴狀書。”
“因為沒人看的懂內容寫什么,全文里都沒有標點符號,落落長寫了五張紙,而且律師們以為是找小朋友代筆的。”
“結果調出我前夫資料,才知是媽寶他家的頂樑柱,手握經濟大權的母親的字跡。”
辰靜說:所以,他會負債,就是和妳交往時在打腫臉充胖子。
蕾兒說:可以這么說也不能這么說,我后來才知他的負債是在認識我之前就有的,只是和我交往后洞越補越大。
“我沒有要告他,我只是要爭取監護權,他則是將否認親子加誣告罪強加于我身。”
辰靜說:結果呢?
蕾兒說:兩案同時進行,我花錢請律師把案件調回臺北進行審理,就是他們只要出庭,必須坐火車來臺北開庭,我不用下去高雄。
“每次出庭,他們倆那媽寶母子暴露無遺,不僅次次陪同,還會在出庭席插嘴亂發言被法官罵。就是鄉巴佬進城,不懂規矩啦!”
辰靜說:說重點,我比較關心元一的未來,不要再讓他受委曲了。
蕾兒說:哈!那我們相見恨晚,你要出庭去聽聽看。
“驗DNA嘍!”
“才能再審理監護權問題,結果一個月后,無庸置疑是他的,連我都要一起採集唾液呢!”
“他質疑臺北法院作弊,驗DNA不公,要求再驗一次,而且要移至高雄法院去驗。”
辰靜聽了搖搖頭,蕾兒又說:當時我急說,為何又要讓小孩挨一針。
法官聽了我這句話對著我前夫說:對,為何要讓這么小的小孩再挨一針呢?一位母親的心聲,你聽到了嗎?
“你竟然不相信我們驗出的DNA,全臺灣省驗DNA公信力最強大的驗證單位就在臺北,你要移到高雄,想清楚了嗎?”
“我可以跟你講你有權要求第二次驗DNA,依以往的判例,結果還是會一樣的,你真的確要再驗一次。”
辰靜又說:法官同意?
蕾兒說:法官接著說了一個故事給我前夫聽。
法官說:以前有一位判官叫所羅門,他審理一個案件,兩位母親吵著搶孩子,A母親說孩子是他的,B母親也說孩子是他的,所羅門判官被他吵的沒辦法,只好出了個主意說。
“這樣好了,把孩子切一半,一人一半就不吵了,B母親馬上答應說好,A母親反對的說,如果把孩子切一半,就活不成了,我不要我孩子死掉。”
“結果所羅門把孩子判給了A母親,為什么你知道嗎?”
前夫搖頭說:不知道!
辰靜笑著搖頭說:妳前夫智商有問題,沒聽明白,呵呵,他太有意思了。
法官大聲回我前夫:你就是那B母親,你聽不懂嗎?我故事說完了,你沒聽懂嗎?
前夫回說:聽懂了。
法官問說:那你還要再驗一次嗎?就是讓出生幾個月的嬰孩再挨一針嗎?
前夫竟回說:還是要求重驗,而且要求去高雄驗?
蕾兒說,這時我的律師急著舉手發言抗議說:法官我反對,我同意他要求重驗,但不能叫我的當事人帶著小孩遠去高雄重驗DNA,這樣太不公平了,我的當事人帶著小嬰孩會有安全考量。
法官說:同意,我同意你重新驗DNA,但不同意讓孩子跑到高雄驗。你有意見嗎?
前夫回說:我仍要求他帶孩子去高雄驗。
律師說:他堅定要求,那我當事人要求要前一天至高雄住,這樣對我當事人是安全的,而且我們都把案件申請調回臺北,沒有理由去高雄。
“我也要隨同我的當事人至高雄,請他負擔我們所有來回車資及住宿至少三星級以上酒店兩房,再加上第二次驗DNA的費用全數由男方支出。”
法官問我前夫并說:你想清楚了嗎?
這時媽寶媽在坐位喊:憑什么錢都要我們出,那孩子又不是我兒子的,你非要搞的我兒子身敗名裂嗎?。
這時法官大怒說:妳是誰,妳憑什么亂在法庭上發言,妳再亂發言,即刻把妳趕出去。
媽寶媽被罵的不敢出聲,前夫回說:那是我媽。
法官說:我不管她是誰,沒有任何申請,她都不許發言,你不是成年了嗎?為何你媽要幫你發言?
“我再問你一次,你還是要再驗第二次嗎?”
前夫想了很久才回說:我不相信臺北驗出來的,我只相信高雄法院。
法官說:臺北是全臺灣省最精準的,你竟然質疑臺北的技術,那我同意你的堅持。
“如果高雄驗出來和臺北相同結果,我不僅要你負擔律師剛說的所有費用,連同夏蕾兒跟律師申請的訴訟費,都全數轉嫁給你,由你買單,這樣來來回回最少要十萬元,你也同意嗎?”
前夫停在原地想很久,又怕又不敢回答,法官說:回答啊!我要快點定案。
前夫說:那還是在臺北驗第二次DNA好了。
律師速說:那驗DNA的費用及我當事人的車馬費來回,由對方全數負擔。
法官說:對,通常驗第一次DNA時,都是公定價,各自負擔,要求驗第二次時,是全數自費,比公定價一人多出三倍價錢,即然是你提出的,那我就同意律師的要求,由你全數負擔,不得有議。
前夫呆在原地,不敢再說一句話,只出法庭門,他媽大罵他,他們在外面吵起來。
看到蕾兒出來,他媽正要上前罵蕾兒時,被律師擋阻在前,說:妳說話最好小心,不要攻擊我當事人,否則可以告妳。前夫才將他媽拉開。
再一個月,看到他們母子前來醫院的狼狽樣,兩人還遲到在進醫院前推來推去,好似吵了一架才來。
媽寶媽頭發凌亂,媽寶怒氣沖沖,驗完后法院報告出來,直接判親子認定,要給予孩子贍養費、教育費等等,全數名列出來,每月應支付多少,并於一年半后蕾兒爭取到元一的監護權。
------蕾兒一段艱辛過程,漫長的近兩年之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蕾兒跟辰靜說:這孩子出生前注定沒父親,所以我必須母兼父職把他教好,我要教會他不能自卑產生自大。
“我要他雖然沒有父親一樣可以堂堂正正做人,我連一毛錢都沒強制申請跟我前夫要過。”
“我只想脫離這無用男人,就算跟他要,他窮到要脫褲子了,一根毛都拿不出來,我何必呢!”
辰靜笑說:也是,不過身敗名裂這四個字用在你前夫身上,有點……,
“哈哈!他媽用不對成語,把這句話用他自己兒子身上,他兒子又不是什么名人。”
蕾兒說:元一在我家一定會比在他家成長的更幸福和安全。
“他家…嘆!各方面條件都不行,能給元一的有限,雖說元一的生命與權利是我爭取來的,但我希望元一往后能踏踏實實的過自己的人生,不要像他生父一樣,有個可悲又自卑的人生。”
辰靜說:妳放心,我會陪著妳和元一,一起陪著妳好好教育他,不會讓他覺得他沒有爸爸,希望不久將來妳能給我這機會,我媽沒有孫子,一定會很疼元一的。
蕾兒說:謝謝你,如果元一有個爸爸陪伴他,元一接受并喜歡,我也會很開心,至於你媽和你爸呢!他們能更愛他,我當然更感激了。
“他身邊有很多人愿意用真心去愛他,那有什么不好的。”
蕾兒接著說:這一路我走的真的真的很辛苦又很心酸,但我勇敢堅強,也絕不允許任何人傷害元一。
“監護親子案,等他長大會告訴他,希望這是元一最后一次的難關,也一定教會他堅強勇敢。”
辰靜說:我覺得元一由妳養,應該會越來越好,妳樂觀,心地又好,教出的孩子也會和妳一樣,我們都要有信心。
“今天妳跟我說了一個很棒的故事,謝謝妳,妳真的太偉大了。”
------把最好的給你,收到了要把握住,命運無法改變,機會可以掌握住------

山羊抓雙魚
求收藏,求推薦票,求投資! 求你和妳真心的讀我的小說! 求有心人愿意跟我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