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雖然漂亮可愛,但是正事不能忘。
林瀚將身旁的相機包擺上桌子,他順手打開相機包,說:“來,你看一下東西,如果沒問題的話,我們就交易好了。”
楚曼曼將相機拿了起來,這臺相機的成色比起她想象中的還要新,掏出帶著的筆記本,查了一下快門數,只有少少的幾百次,幾乎和全新的并沒有什么差別。
相對于原價來說,這個價格是已經真的很實惠了,她也仔細的檢查過了,沒有暗傷缺陷什么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話,自己入手的第一臺相機就是它了。
秉著華夏人喜歡砍價的習慣,楚曼曼給出了自己的報價。
“那個,小哥哥,你能不能再便宜點?你看一萬三怎么樣?我還是學生,存款不多的。”楚曼曼說。
林瀚聽到面前妹子的報價,一萬三,嗯,是他心里的最低價位,可禮尚不往來非君子啊,何況妹子提出了一萬三的價格,那就證明價格還能再往上提提。
“我可以肯定,你在別的地方一定找不到像我這臺機子成色這么好的機子,咸魚上面掛著的一萬三的機子,你可以查查,那些都是些八成新,八五新的機子,毛病還一大堆。”林瀚由頭有理的說道。
聽到林瀚這么說,楚曼曼一時間有些猶豫起來,作為一個想要入攝影圈的萌新,她是有了解到那些前輩們換器材換的有多兇的。
所謂攝影窮三代,并不是說說而已。
她的想法是,與其浪費錢去從入門買到旗艦,還不如直接上手旗艦,盤算了一下自己銀行卡里面的小錢錢,只剩下一萬五多一點了,如果以一萬四的價格買了,那么接下來自己未來幾個月就得吃土了。
“就不能便宜點嗎?一萬四的話,我接下來這幾個月要吃土了。”楚曼曼看著林瀚,一副可憐巴巴的模樣。
“鋼筋混凝土了解一下?我最近也在吃這一款的土,嚼勁不錯,嘎嘣脆。對了,我指的是我的牙。”
“咯咯~”
林瀚的話成功逗笑了楚曼曼。
“我也是學生過來的,也知道學生沒什么錢,要不給你個友情價吧,一萬三千五,就當交個朋友了。”林瀚給出了他的最終價格。
“好,成交。”聽到林瀚的報價,楚曼曼一口答應了下來,頓時眉開眼笑的,“你加我飛微吧,我轉錢過去給你。”
打開掃一掃,林瀚掃了一下楚曼曼的二維碼,申請,添加成功。
看著對方轉過來的一萬三千五百塊錢,可算是暫時擺脫了銀行卡余額不足兩百的特困戶的事實了。
“好,交易成功,這個相機,從現在起就屬于你的啦。”林瀚將相機包往前一推,達成了相機的歸屬轉移,出于禮貌,林瀚繼續說,“你看看有沒有想吃的,我請你。”
“不用了,不用了,我過來的時候吃過東西了。”楚曼曼拒絕道。
這時,林瀚按照前世的習慣,順手點開了新加的好友朋友圈動態。
嗯,和絕大多數女生一樣,都有喜歡拍拍拍的習慣,里面大多數都是風景照,配上一段文字,大概就是文藝女青年的日常了吧。
隨手點開一張,發現構圖,光線什么的都弄得很不錯。
作為一名未入門的偽文藝青年,他本著攝影愛民謠的傳言問了一下面前的姑娘:“你平常喜歡聽民謠嗎?”
“啊?”正在把玩相機的楚曼曼聽到面前的男生這般問道,一時間有些愣住,隨后點點頭回答,“對啊,你也喜歡民謠嗎?”
“對啊,我也喜歡民謠,只不過最近找不到什么好聽的歌了,你能給我推幾首嗎?”林瀚回道。
這次輪到楚曼曼驚訝了一下,目前的民謠圈子還很小,是一個很小眾的類型,比起那些流行樂,搖滾樂來說,簡直微不足道。
目前遇見一個興趣相同的愛好者,她覺得兩個人一下就找到共同語言。
“你等等啊,我去網云云那里給你推個幾首我最近特別愛聽的歌,我想你也應該會喜歡的。”楚曼曼將自己收藏的歌推到林瀚的飛微上。
林瀚點開其中一首叫做《五月方》的歌,認真聽完了這首歌后,發現妹子正認真的看著他。
這首五月方的作者藝名叫州月,是楚曼曼很喜歡的一個民謠歌手,在華夏的民謠圈里面很是出名,之前林小夕在《超級星》唱的那首《雪北》就是出自他的手筆。
“怎么樣,是不是很好聽。”楚曼曼滿懷期待的看著他,希望自己喜歡的歌手也能夠打動別人。
“等等,我再聽一下。”林瀚沒有發表自己的意見。
“嗯。”楚曼曼點頭應道。
另外的幾首,也是那名叫做州月的寫的,其中,昨晚林小夕演唱的雪北也在里面。
花了十來分鐘將這些歌全部聽了一遍。
對于這個世界的民謠圈的印象終于有了改善,這個世界歌手們的才華還是可以的、
這名叫做州月的歌手,作品還是很不錯的,低沉有力而又有滄桑的嗓音,嫻熟的吉他彈唱,就是將民謠與搖滾混合在一起,有些不倫不類。
也許這個世界的人愛聽這樣的歌,林瀚卻總感覺心里有點小膈應。
他心目里的民謠,應該是安靜的,給人感官以靜謐,能夠觸動心底里最深的那塊地方,引起人心底的共鳴。
這里的民謠無法給到他這樣的感覺,就像是明明站在自己面前的美女很漂亮很仙,她很明顯的表達出了對你的愛意,可卻心如一潭死水,毫無波動。
林瀚此刻就是這樣的狀態。
“怎么樣?是不是很好聽。”楚曼曼興致勃勃的問。
“感覺還不錯,但與我當初聽的那些民謠有些差距,如果哪天有機會的話,我可以彈給你聽。”林瀚認認真真的說,不是為了所謂的面子,他是在闡述事實。
林瀚心想,有機會的話,一定要讓這個世界的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民謠。
聽到林瀚的回答,楚曼曼有些興趣低落,她心底里有些不服氣,對于自家的愛豆,她有種我家的愛豆是最棒的迷之自信。
想到自家的愛豆今天下午在這里有一場商演,這也是她今天將交易地點定在這里的原因。
她決定了,要讓林瀚聽聽現場版的演出,一定要讓林瀚好好感受一下自家愛豆的才華。
“你下午有空嗎?”楚曼曼出聲問道。
林瀚想了想自己下午沒有什么安排,搖了搖頭。
“你說你也是民謠圈的,今天下午有一批民謠歌手會在這里舉行一場商演,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一起去看看。”楚曼曼問。
“也行,我下午沒什么事。”林瀚答應道。
楚曼曼看了看時間,差不多了要開始了。
扭頭看向M記外邊,空曠的廣場上舞臺已經搭建好了,舞臺上工作人員正在調試音響設備。
下午的太陽還很是毒辣的時候,一些狂熱的粉絲卻已經開始占據這場商演的最佳觀賞位了。
兩人再次閑聊了半個小時的時間,音樂從外邊傳來,楚曼曼與林瀚相視一眼。
楚曼曼說:“差不多了,我們也該過去了。”
林瀚應答了一聲,慢慢的拖著傷腳往前走去,楚曼曼很善解人意的放慢了自己的腳步,林瀚不好意思的看著楚曼曼,歉意的笑了一下。
兩人花了一點時間來到了舞臺前,這時候舞臺前面已經站滿了等瓜的群眾,兩人在人群里面來回擠著,好不容易才擠進前面的位置。
上面唱著歌的是名打扮的很是fashion的姑娘,非要用一個字來形容的話,就是酷。
低低的嗓音配上慢奏的吉他,淡淡的在撓人心窩的感覺。
“看,花白哎,她的歌也很好聽的,這首《房》也是網云云里面民謠榜里面的常客。”楚曼曼指著前方,給他介紹道。
林瀚對那位酷酷的花白姑娘接下來的表現開始期待了,已經稍微有一點前世的那種感覺了。
花白姑娘的歌也沒有讓林瀚失望,他發現,雖然這世界大部分民謠歌手喜歡將曲子做成民謠搖滾的風格,但原來還是有人沒有將狂躁的搖滾丟進安靜的民謠里面瞎混合的嘛。
一首《房》讓林瀚的心開始癢癢了起來,他開始期待接下來又會有怎么樣的驚喜等著他了。
偏偏現實與夢想都是有差距的,林瀚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里面都沒有聽到什么能夠讓自己愉悅起來的歌曲。
倒是一旁的楚曼曼聽得如癡如醉的,眼神都迷醉進去了。
林瀚輕輕搖了搖頭,接下來的曲子里都是這種類型的歌的話,林瀚沒有什么想要再待下去的想法了。
他輕拍了一下沉迷在音樂里的楚曼曼。
楚曼曼回過頭看著他,眼里滿是疑惑。
“那個,我還有點事,我就先走了,改天有空再見面吧。”
“你這就走了嗎?州月還沒有出來唉,聽完再走嘛。”
“不用啦,我真的有點事,我要走了。”
“那好吧,再見。”
“嗯,再見。”
林瀚在人群里緩慢挪動著身子,在擁擠的人群里面剛抽身出來。
“你小子終于肯出現了。”低沉的男聲冷冷的說道。
林瀚只感覺脖子被人用手臂卡住了,仔細一看,發現卡住自己脖子的健碩手臂上布滿了黑色刺青。
遙想到剛才這人說話的語氣和面前手臂上的刺青。
難道,自己碰見了那些社會不良人員?
是這身體以前的債主還是些什么別的仇家。
要不要先認了再說?
好漢不吃眼前虧啊!
“咳,大哥,有話好好說。”

歌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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